福利院比较偏远,诸伏高明面临着升高中考试的压力,并没有多少机会去看望她。之后他又去了东京读高中,平常需要兼职,就更没有什么机会了,只能不断地寄东西给她,让她过得好一点。
直到有一天,他看到新闻:福利院大火,伴随着这场大火一起被报道的,还有院长的各种丑闻。
虐待幼童,提供贩卖货源,甚至是那种让人难以启齿的、特殊的癖好。
无论是哪一点,都让诸伏高明一阵心悸。
他急忙从东京赶回长野,只看到了一地的灰烬。
福利院的其余孩子已经被警署接手,但里面并没有那个孩子。
诸伏高明努力打听,才从一个满身伤痕的男孩口中得到消息:她被院长卖到国外去了。
那一刻,诸伏高明只觉得一阵眩晕,呼吸急促,指尖都颤抖。
他说不上自己是什么感觉——
那是他亲手从恶魔手中救下的生命,那样稚嫩的、幼小的生命。
那样瘦小的孩子啊。
其实当年他也不是完全不能收养她的,他可以多做几个兼职赚钱,他可以不用吃那么多,一天一顿就可以,其余的都给她吃,他也可以不坐公交,可以自己步行去上学。
他可以咬牙攒钱,养大那个孩子。
是可以的。
可是,他没有。
他亲手将那个孩子,推入了深渊。
此后很长的一段时间诸伏高明都提不起精神,总觉得那个孩子遭遇的苦难有自己的责任。
他花了很长的时间去处理这些情绪,考上东大,进入法学部,然后,成为警察。
他很优秀,很快在长野警署崭露头角,收获一片的赞赏。
那个孩子,是他心里永远不可能痊愈的一道伤。
直到在与弟弟的一次通话中,看到了他发过来的与鹤月的合照。
姣好的五官,精致的面容,都给他一种熟悉的感觉。
几番询问下,加上通过警署中当年记录的对比,诸伏高明终于确定,星川鹤月就是当年那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