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说还一边给他们指着前方两个行走的背影,“看,就是那两个人。”
余乐风兴致勃勃的探头望去,结果那两人都是警局的刑警,顿时他一阵头大,这老板把他们当陌生人了。
店里的老太太也听到他们的交谈,步履蹒跚地走上前补充道:“我知道你们说的是谁,是不是前几个月搬来的小伙子?”
“不……”余乐风的话被截停,朝瑶对他连连点头道:“是啊,大娘你知道他在哪吗?”
老太太看起来虽然晕晕乎乎,但警惕性还是很高,浑浊的老眼直盯着他们打量,“你们什么人,问这个干什么?”
“我们是……”
余乐风正要亮证,他身后的朝瑶小嘴一撇,可怜兮兮地说道:“大娘,那是我小叔叔。你看我小叔他年纪也不小了,不找女朋友,也不相亲,还在几个月前一声不响地离家出走。我奶奶因为这个事儿都气病了,我们找了好多地方,听朋友说他在这附近住,我们这才急匆匆地来找人。”
“是那个小平头,瘦不拉几的,经常带墨镜的小伙子?”
“对,就是他。”
也可能是朝瑶是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更加面善,大娘毫不怀疑地相信了她的说辞,还帮着她一起骂人。
“那你小叔太不懂事了,他是你奶奶的老来子吧!才会娇惯成这个样子。”
朝瑶擦了擦眼角,煞有其事地说道:“是啊,我奶奶最疼他了,结果他把奶奶气病了也不来看他,我奶奶都不知道偷着哭了多少次。”
听她这么一说,老太太顿时热心肠爆棚,立即将自己知道的全部倒了出来,“我之前看到有陌生的三轮车进出,就往里面带小破房去了,来来回回好几趟像是在搬家,车上放了好几个沉甸甸的箱子,每次路过泥巴路车子都要倾斜,听那小伙子说他搬那些是书,所以才会那么重。”
朝瑶顿时大喜过望,拍着手欢呼道:“对,对,我小叔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