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瑶三人从解剖室离开,刚走出来就被化验科的大姐拦下。
“余队,原来你在这啊!”她拿着一份资料快步跑来,“刚刚我们又对死者遗书进行化验,发现写遗书的墨不是普通的墨水,而是号称的徽墨。”
“墨中黄金,一两黄金一两墨,水浸千年不腐。”朝瑶喃喃自语地说。
余乐风对此墨也有耳闻,但疑惑地说道:“这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吗?能买到的也是非富即贵的人,或者是对墨有研究的,看来这凶手还是个有文化的有钱人啊!”
那化验科的大姐听后连连点头,“余队你这话说得对,除了徽墨外,我们还在墨迹中发现少量的金粉,是纯金的。”
余乐风闻言嘴角狠狠地抽搐了两下,用墨水写字还在里面加金粉,他是该说凶手财大气粗?还是夸他有格调?
朝瑶若有所思地看着遗书上的字迹,“这笔迹……?”
“不是死者的笔迹。”
“不是,我是说笔迹的线条,有点细,应该是将徽墨的墨汁装进签字笔中写的。”
余乐风想不明白,“这样图啥?”
虽然他不理解,但也知道这很可能是凶手的个人习惯,也是一条很有标志性和指向性的线索。
朝瑶喃喃自语,“凶手为什么这么做?”
“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