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章 处理问题

官途 林新儿 1168 字 1天前

一般所谓的找关系,也就是在批捕之前找。

当然,把案子送到检察院之后,检察官会对在押人员在看守所进行提审。如果经过提审,了解完案情后,那么在数天之内便会做出批捕或不批捕的许可。如果不批捕,那么就可以放出去了。如果批捕,那得就必须得在里面继续等着走程序了。

业内有一句话“叫37天黄金期”,什么叫37天黄金期?

就是从公安立案到检察院批捕,最长可以关37天。要去找关系或者要去干嘛?都得在这37天去完成。

有一个很多人都不知道的事是:很多民警办案久了,都有经验,公安有的时候明知道这个案子不会被批捕,但他仍然会把人送到看守所去。一个是为了省事、免担责任,另一个就是看当事人不爽。

所以如果本身案件情况不是很严重,就不要在警察面前装逼,他要想整你还真有办法,在看守所里面可是度日如年。

当检察院不予批捕之后,当事人从看守所出来,还得去公安局办一次取保,在县局办完取保后,还得回派出所报到——录掌印录指纹。

所有程序办完后,当事人就能回家了。一般来说,如果当时案件不是很严重,想去哪,和当地派出所打个招呼就行了,只要不出国、只要能保证随时到案。

那么在这之中,检察院可能还会提审几次,做几次笔录。

在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候,还要去检察院做一次取保手续。总之,如果检察院不想为难你,基本上这个程序几个月就能走完。如果想为难你,甚至可以拖到一年。

有个事儿在身上总是不得劲,但还有一点不为人知的是,在取保期间有很多都得被限制,不仅是行动,还有一些其他方面不为人知的限制。

用一句话概括:现在的科技非常发达。

所以,刑事程序让人害怕,并不是因为它的处罚严厉性,而是因为它程序十分复杂,复杂到让一个人精疲力尽。复杂到甚至让有些当事人恨不得立马被收监回去,因为收监后,走程序反而简单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