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的日子和谈恋爱时没有什么不同,两人一起上班打工、下班遛狗、晚上做不健康的运动,抽屉里的人类幼崽嗝屁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
时常会看到裸着上半身的男妈妈在厨房里忙碌晚餐,简直是色香味俱全的仙品。
工作之余偶尔抽空去约会,假期时也会手牵手上街,拉上三五个好友去城市周边自驾游,亲亲蜜蜜的坐在河边空地钓鱼,两根鱼竿矗立着,他俩悄悄拥抱。
每当沈政川情动想要捕捉红唇一吻芳泽时,颜菀的小鱼竿就会不停的颤动,小傻鱼频频上钩。
颜菀:......我就是天选之子。
当然,被自家男人拽到花丛里的荒唐经历,颜菀不想说。
别问,问就是肾虚。
某个平平无奇的一天。
沈政川醒来时,脑子还不清醒,手却自然的揽到旁边,想把香香软软的媳妇儿抱到怀里吃点豆腐,长臂一伸,却是摸了个空。
嗯?他那么大一个媳妇儿哪去了?
这个认知让刚刚苏醒的脑袋陷入焦灼,胸腔里有隐隐的烦躁,沈政川也不想赖床,没有媳妇儿的床他睡不下去,把被子踹到角落,用力揉着短发,眉头微皱,干脆翻身下床。
是的,成熟稳重的硬汉沈队有很严重的起床气。
这还是后来颜菀发现的。
颜菀曾经美好的幻想过,两个人早早起床,出去跑步遛狗,自律又健康,还可以甜蜜的一起做早餐,美好的一天就此展开。
但梦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
在一起后,每每起床,男人都像个树袋熊似的抱着她不肯撒手,男女天生力量上的差距明显,更何况两人体型差巨大,颜菀的反抗在他眼里被美化成“情·趣”。
他喜欢赖床,不仅自己赖,也要拽着她一起,偶尔被吵醒了会蹬被子,还会大狗狗似的把头埋在她颈窝。
不许她去做饭,直接在警局外的包子铺办了包月,每天去那里解决早饭。
有的时候亲亲摸摸,一个眼神引发“战争”,干柴烈火的,导致他俩经常踩着点上班,慌慌忙忙。
后来,某天早上被起床气发作的男人拉着做运动时,颜菀气息不稳的问了句,“你追我的时候为什么能起那么早?”
沈政川表情懒懒的亲她,动作却一点都不懒,“因为爱情。”
颜菀:“......”好好好。
时间线回到现在。
沈政川提拉着拖鞋,给凑上来的颜小黑颜小白开罐头,语调哑哑的,“妈妈呢?”
“汪!”颜小黑化身爸宝狗,朝着厨房叫了声。
好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