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6章 研究不能停

“荧光闪烁”,因为最初无意间发明出它的莱维娜·蒙克斯坦利下意识中的“一些想法”,这个咒语在光亮持续增加的时候会带有热能。

这就是巫师们无法把它的亮度提高的原因。

当赛恩斯让它脱离魔杖的束缚之后,它迎来了史诗级加强。

当一个高亮光团里可以射出一道“类激光”一样的高能白光的时候,出现一根1.2米长,3厘米粗,悬浮在魔杖前端的光柱就很合理了。

轻轻一挥,手臂粗的钢柱应手而断,断端呈红亮的熔融态,赛某人地点点头。

此柱有好有坏,好在长短可控,坏在不能与一支光柱相互格拒。

手持光柱暂且放在一旁,他的重点放在对光团的另一种改造上,模仿光荣之手,让光团只自己一人可见。

先前他有一个思路,造出来一种选择性让其他人不可见的可见光比较困难,反而让光变成所有人都不可见更加容易实现,然后给自己安排一个特殊的接受装置的原因,接收到这种特殊状态的光,从而实现仅自己可见。

想要模仿光荣之手,当然要对它进行各种测试,它的限定条件是让插在上面的蜡烛的光仅持有者可见。

这个就很有意思了,蜡烛的光是“火光”,赛恩斯首先试验了同样是“火光”的火把,结果不行,火把的光不具备隐形效果,火把不行,电灯就更不行了。

事实证明,光荣之手,只接受蜡烛。

那也没问题,蜡烛也有“大小”之分,在钻空子上赛某人向来不落人后。

手指粗的蜡烛是蜡烛,手臂粗,甚至于大腿粗的,只要还是“蜡烛”,它就可以,赛某人只做出了一抱粗的蜡烛,暂时还没测出极限。

至于能不能插上,也一点很好解决,只需把蜡烛的最下端做成手指粗细就行了,以备插进干枯手爪的指缝之中。

小测一下光荣之手的蜡烛概念,赛恩斯把注意力集中到了它的作用上。

其光,不但仅持有者可见,甚至能穿透魔法造成的黑暗和烟雾。

原轨迹中,马尔福用它照亮了秘鲁隐身烟雾弹释放的黑暗。

这一点,荧光闪烁办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