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当我从羊圈里站起来的一瞬间,院子里的黑人士兵们目瞪口呆。
我出现的时机很好,他们全都在看着哈林姆。
枪声响起了,院子里的黑人全都在我的射程之内。
我快速扣动扳机,争取每一颗子弹打中一个敌人。
砰砰砰砰砰砰!!
枪声连成了一条线,2.5秒,手枪速射,院子里的黑人叛军们根本反应不过来。
我的计划成功了!
2.5秒之内,我清空了斯太尔M1907手枪里的弹夹,打光了每一颗子弹!
但这把枪实在是太老了,扳机和膛线都是磨损很严重。
我从来没有注意到哈林姆用什么手枪,如今看来,以后要给他找一把好的,毕竟我的兵怎么能用烂枪呢?
“嘿,哈林姆,动手!”
我嘴里大声叫着,当最后一颗子弹打进一名黑人脑门的时候,我把打空的手枪,向着一个站着的家伙丢了过去。
十发子弹,十发全中。
我甚至可能仅仅用了两秒。
鲜血在空中飞溅,中枪的敌人根本来不及惨叫。
不大的小院中,此时还有四个敌人。
哦不,确切的说是五个。
因为有一个中枪的家伙还活着!
那第五个活下来的,是那个“红色贝雷帽”。
当枪声响起的一刹那,这混蛋本能的缩了一下脖子。
他这个不起眼的动作,救了他的命。
我的每一颗子弹,都是奔着这些黑家伙的脑壳打的,那混蛋缩脖子的瞬间,子弹正巧打在了他的脸上!
“红色贝雷帽”的脸上炸出了血洞,鲜血和皮肉翻开,连带着的,子弹还打掉了他的一只耳朵。
“啊!!!”
“该死的!!!”
“是蓝幽灵,是蓝幽灵啊!!!”
“红色贝雷帽”大声惨叫着,捂着撕裂的脸皮,转身拔腿就跑。
中枪的黑人们倒在地上,活着的黑人目瞪口呆。
在乌班吉果,他们从来没见过“手枪速射”这个项目。
所以当同伴中枪,“红色贝雷帽”大叫的时候,那剩下的三个家伙一时间脑子是发懵的。
哈林姆反应倒是很快,仅仅愣了一秒,这傻小子就反应了过来。
在哈林姆的手中,此时他握着自己的军刀。
那是一把以前我们打仗时捡来的刀,普普通通的美式M1伞兵刀。
望着面前的黑人叛军,哈林姆大叫着一刀捅向了他的脖子。
先前我开枪射击,并没有打哈林姆面前的那个敌人。
因为手枪速射是纯靠本能,根本没有反应的时间。
那个混蛋和哈林姆站的太近了,他们几乎是一条直线,我很怕伤到哈林姆。
“妈的,去死吧!!!”
哈林姆大声叫着。
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