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丛老家是亳州一带的,这个时期就叫谯县没问题。
穿越前他就一无父无母的孤儿,没什么好隐瞒的。
短发,总不能说是毕业前刚去理的头。
至于年龄。
不是陈丛想装嫩,而是穿越以后身体莫名地轻快了许多,嘴上的硬胡茬也蜕成了细细的绒毛,真要据实说二十二才真没人信。
‘还成吧...’
曹操暗暗拧了拧眉,心下有些纠结。
从长远来看。
联姻,两个家族以婚姻关系为媒介纽带,从而进行合理的资源互换。
付出一个女儿,换一个孑然一身的猛人,怎么算都是亏本买卖。
毕竟笼络人心的手段还有很多,没有对等的家族背景为支撑,就没有深度捆绑的必要。
何况曹容还是曹操最满意的女儿。
但着眼于当下。
曹操还真就有一件大事,非盖世猛人傍身不足以令他安心。
而陈丛的劣势也因为这件大事转变为了优势。
老家谯县,是乡党。天生比旁人亲近些。
没有家族助臂同样也没有家族掣肘,一旦联姻则曹家的利益就是陈丛的利益。
利益相同者方可倚为心腹,托身家性命之重。
但....
曹操本就背着个阉宦之后的赖名为士人清流耻笑,再将女儿下嫁罪徒氓流,那可就真叫天下人笑掉大牙了。
酒斟满,再推盏。
曹操敬道:“某平生最敬佩仗义疏节的豪杰,听闻小兄弟当街痛揍豺狼,心中痛快,来,你我满饮此杯。”
陈丛摸摸下巴,狐疑地望向眼前黑豆丁。
这人到底谁啊,这么没谱?
看到柴房藏了这么个猛人,第一反应不该是汇报家主吗?
你一曹府奴仆,敬佩哪门子的豪杰?
“还未请教,足下如何称呼。”
既是探底,曹操自然不能漏了身份,随口胡诌道:“嗐!不过府上一奴仆尔,无甚正经名字,你唤一声吉利叔便算抬举。”
嗤!~
陈丛好悬没把酒喷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