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衙门,陈铭并未被带到大堂审问,而是被引领至二堂。
看到这个情况,陈铭心中大致明白了局势,镇定地步入堂中。
"大胆小子,你可认罪?"
刚站定,就听见堂上一位留着胡须的中年官员严肃地质问。
看来此人打算一开始就给他一个下马威,没有任何缓冲。
从青色官服和鸳鸯补子判断,此人并非昌平知州,更像是州判。陈铭心生对策。
"敢问大人,小的犯了何罪?"陈铭问道。
白脸州判闻言冷笑:"哼!大明律法有明确规定,民间禁止私自购买军用器械,你私自购买火药,图谋不轨,还公然纵火,人证物证俱在,你可认罪?"
陈铭冷声回应:"禀告大人,此火药非私自购买,乃是自炼,用于大王庄炸石取水,所用材料均有记录,可供查验……此事并不违反大明律法。"
"好个狡猾的小子,巧舌如簧!今天我就让你见识一下我这水火棍的厉害!"
州判听后有些愤怒,他没想到一个半大的孩子竟敢如此与他对话。
"慢着!"
陈铭面色一变,出声制止。
"为何?难道本官不能教训你?乳臭未干的小子竟敢在公堂上咆哮?"州判几乎快要失控。
他原本设想,百姓都如猪羊般愚蠢,而这犯事的还是个半大孩子,应该早已吓得双腿发抖,无法行走,没想到对方竟如此镇定。
陈铭朗声道:"正因打不得!"
话音刚落,他从怀中掏出一份告身,递给旁边的书吏。
"你是锦衣卫的荫袭百户?"
"货真价实!"
州判的脸色一会儿白一会儿红,显得进退两难。
知府是从职级七品的文官,明朝自"土木之变"后,文官的地位远超武将,尽管对方只是锦衣卫的一个百户,官秩正六品,但毕竟比自己位高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