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位姑娘,冒昧打扰了,我叫金鳞,金鳞岂是池中物的金鳞,来这里找个人,我就问姑娘几句话,不知道方便回答吗?”男人原名叫苟顺,因为真名经常被人嘲笑,便执意重取了金鳞这个名,为此还与他在老家的老父亲大闹了一场,从此父子反目,他也彻底丢弃了苟这个姓。
金鳞原本只是个混混,但却一直幻想成为上流社会的少爷公子哥,就连取的名字也明示自己迟早不是池中物。
末日前为了跻身上流社会,他不惜使各种手段接近上流社会的公子哥,甚至刻意去学习了贵族礼仪,不断修正自己的仪态,一言一行都按照大家族传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从穿衣打扮到言谈举止,他都学得很认真,又擅长花言巧语,骗得一众莺莺燕燕围着他转,而他自己也很享受这种生活,渐渐的,就连他自己都认为已经是上流社会的一员了。
直到末世来临,他觉醒了异能,很快被m组织吸纳成为新成员,因为其溜须拍马的本领不弱,竟在短短两个月就升为组织捕奴队的头领。
这次是因为黑鬼任务失败,他才被临时受命,赶过来查看情况的。
“你想知道什么?”林晶收起嘴角的口水,正色道。
“不知道姑娘有没有见过一男两女,男的会发出紫电,女的一个会出火,另一个会发出藤蔓”金鳞目光灼灼的盯着林晶。
林晶忍不住低头避开对方烫人的眼光,轻声道:“是有这么几个人,他们进城了 你现在赶得及时的话,说不定还能追上他们”
“不知道你找他们是……?如果是仇家的话,我奉劝你一句,别惹他们,它们都是强大的三级异能者,如果是朋友的话,就当我没说”
“多谢提醒!”金鳞含笑的眼微微一眯,这女人居然是罕见的剥夺异能,带回去培养好了,也不失为一种强大的工具。
“媳妇,你看看我弄到好东西了”吴实的声音远远传来,欢快的脚步声也越来越近。
“……”谁是你媳妇,林晶翻了个白眼,颇为嫌弃的看向声音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