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话一出,台下瞬间爆发出了雷鸣般的掌声与叫好声。

所有的百姓纷纷为裴元峥的果断与无私而喝彩。

说实话,在案情真相揭晓的那一刻,大部分人都以为不会重判了。

毕竟裴元绍、裴元福二人不是真正的始作俑者。

小惩大诫一番也就过去了。

可最后的判罚却是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

虽未判死刑,但也好不到哪去了。

首先是杖责,若是真往死了打,这五十板子是可以把大部分人打死的。

但是若不是真的想要犯人死在当场,一般不会做。

杖责的厉害程度,与施刑者有着很大关系。

有些技术高超之人,是可以做到看着打的轰轰烈烈,但只是皮外之伤的效果。

另一方面,这与击打部位也有很大关系。

屁股上面筋脉较少,多打几棒也不致命。

可要是就怼着背部猛打,怕是十棒之内就能将一些体弱者打死了。

(小课堂:封建制五刑即笞、杖、徒、流、死,隋唐时期,笞刑和杖刑被明确区分,笞刑打十至五十下,责打部位为背部和臀部;杖刑打六十至一百下,责打部位为背、臀、腿?。

而且在元代之前,都是立而受杖,在元代之后,才是摁在地上打板子。别看区别不大,其实结果相差大,对于行刑之人而言,抡起板子往下打好发力,侧着打,很难使出全力。)

然后是发配充军,这一刑法古来有之。

受罚者只是依靠自己的双腿走到发配之地,这一路,往往是千里之遥。

所以大部分的发配者都是死在了路上。

所说如今的朝廷所辖郡县不多,用不着走那么远的路。

但是到了流放之地,那过的也是十足的苦日子。

需要打仗之时,他们是冲在最前面的冲锋队。

不打仗的时候,他们也要进行土地开垦、农业种植、修缮城池等工作。

因为生活环境恶劣、工作繁重,所以死亡率也是极高的。

对于此等判罚,唯一需要担心的就是过段时间,等风声过去,会有人捞他们回来。

虽说被判发配充军之人,若无大赦,是无法回乡的。

但毕竟裴元绍、裴元福二人身份特殊,百姓们总是免不得多想。

而裴元峥的一句“三十年不得还朝”则是彻底断送了这种可能。

这样一来,就算是楚王裴仁基,也是不好出手,将二子带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