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怪两个人的衣裳整整齐齐,连个破洞都没有。原来是王城来的。

难怪丽莎的手白嫩细腻,手感这么好,原来是王城来的,一看就是从小没吃过苦的。那手臂没有任何伤疤,甚至连一道划痕都看不到。

得知二人举目无亲。红发少年顿时感觉同病相怜。尤其是他看着丽莎的眼神有些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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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惊叹对方有一头靓丽的银白色秀发。其次是不明白为什么老是拿着一把扫帚。

但他也没深究,说道:

“要不,你们俩加入晓之团?我和你说,这一片区域,就我们晓之团最熟悉了。”

晓之团。其实只是一群无家可归的小屁孩联合在一起,互相帮助的集体,成员都是未成年人。

尽管晓之团的小鬼们对外自称晓之团是大名鼎鼎的盗贼团,可实际上只是一群可怜小家伙的小打小闹罢了。

当然,晓之团也干过许多些偷鸡摸狗的行当,比如趁一醉鬼喝的烂醉把他身上的钱袋顺走,某户人家突然少了一只鸡之类的。

艾克没有答应加入晓之团。

他的骑士精神不允许他这么做。而丽莎则啃着手里的鸡腿,刚才的话她一句都没听。

“我叫艾克,她是丽莎,你呢?”艾克问到。

面对红发少年的好意邀请,艾克虽然拒绝了,但是艾克对前者还是有好感的。多一个朋友总归是好的。

所以把名字告诉了他。

“呃,我没有名字。伙计们都喊我红鼠。”

红发少年摸了摸头发,有些尴尬。没有名字也就算了,关键是外号也不好听,让他有些掉面子。

遇到了两个来自王城的新朋友,让红鼠很兴奋,说了很多关于晓之团的伟大事迹。

只要镇上的本地人都知道那是假的,编出来的。

不过两人初来乍到,倒是被忽悠住了。艾克相信了对方的话,他频频点头,看来晓之团经常惩恶扬善,倒也不算太坏,只是做法有些欠妥当。

“对了,你知道哪里有住的地方吗?”

艾克摸了摸身上的污垢。他早就受够了黏糊糊的,散发臭味的这些汗和分泌物的混合体。急切的想要把它们清理掉。

“洗澡,洗澡。”丽莎摇晃着脑袋,银色头发在她的晃动下反射光芒,犹如宝石折射的光线一般。

连带着手里的扫帚晃动起来,活脱脱像个小女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