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户分等以家业钱多少划定,既要估算“田亩物力”,又要估算“浮财物力”。
田亩物力也叫实业物力,一般须依土地的肥瘠,而定价值的等差。好田和坏田的家业钱额可以相差好多倍,甚至十多倍,而各地区的田亩物力分多少等,显然也各不相同。
浮财物力的折算,显然比田亩物力更加复杂,也更易流于苛细。“以定户等”和分摊役钱连小农具、小家具和小牲畜等都须折算家业钱,每家业钱一贯纳十文役钱,十贯纳一百文役钱。正是“推排物力之际,弊出百端,升降增减,初无定数。富室输财,必欲销减;乡民执役,互相隐藏。乃若深山穷谷之民,一器用之资,一豚彘之畜,则必籍其直以为物力,至于农氓耕县、水车皆所不免。”估算浮财物力本来就是很麻烦的事,什么物件应当估算或不应当估算,朝廷并没有,也不可能有很具体、很详尽的规定,只是听凭地主和“执役”的乡胥县吏通同作弊,结果自然是“升降增减,初无定数”,而使贫民下户吃亏。
乡村上户和下户之间,田亩物力固然相差很大,而浮财物力往往相差更大,所以用田亩或家业钱均籴,利害不同。然而在实际上,由于乡村上户,即地主们与官吏狼狈为奸,千方百计,瞒田隐产,而对乡村下户的家业估算,又是穷搜细剔,毫发无遗;故即使按家业钱划分户等,或者摊派役钱、和买均籴等,也不会给乡村下户带来什么便宜。
总而言之,或许朝廷政令的初衷是好的,也想扶贫,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因种种原由而导致“大相径庭”,到头来吃亏受苦的唯有底层百姓。后果便是富者愈富贫者愈贫,走投无路的百姓被逼走向了那条路——揭竿而起。
事实上,威胜军并不平静,有沿河窜走的水匪,有占山为王的草寇。这些匪寇中自是有凶狠毒辣的亡命之徒,但更多的是辖境内赤贫的百姓。一个人,都要饿死了,总会想方设法找些吃的维系生命。
这一桩桩一件件令宗泽焦头烂额,个中因果关系清楚不过,却棘手的很,难以找到入手点。
冯过固然有怜悯之心,但绝不会自不量力的去“普渡众生”。
其实,大定救荒济灾的体系是历朝历代所未有的,比如“以工代赈”:“流民可归业者,计日并给遣归。无可归者,或赋以闲田,或听隶军籍,或募少壮兴修工役。”
范仲淹在杭州时,两浙地区发生饥荒。他召集各佛寺的首领,对他们说:“饥岁工价至贱,可以大兴土木之役。”于是诸寺“工作鼎兴”。范仲淹又命令官府翻新仓库吏舍,“日役千夫”,通过以工代赈帮助灾民度过了灾荒。这一年两浙地区唯有杭州没有出现流民。欧阳修在知颍州时也有以工代赈之举。史载“岁大饥,公免黄河夫役得全者万余家。又给民工食,大修诸陂,以溉民田,尽赖其利。”
又曰“授人与鱼不如授人以渔”,救灾赈荒最好的方法莫如因势利导、为百姓另谋新出路,继而觅出脱贫攻坚的长久之计。
但当务之急先得解决“官田”一事,否则说不定真因此引发民乱,莫说是宗泽,他冯过也落不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