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谋杀亲夫”,自也有“谋杀亲妻”,正所谓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嘛。
不过,稍有不同的是,冯过接到的这个案例是“殴妻致死”。
苦主是绵上县余家村人士王大,为儿子王黑小杀妻一案喊冤。
绵上县随即展开调查,经过现场勘查和问询,案情似乎很明朗——
丈夫名叫王黑小,妻子是余氏。三日前,两人在家休息,王黑小叫余氏给他泡碗茶,余氏没有立即去泡,王黑小叫了几次,余氏就是不动手。王黑小就开骂,而余氏也回骂,为了一碗茶,夫妻两人大吵起来。王黑小骂着骂着就动粗,一拳打在余氏的左耳上,把余氏打倒在地。余氏倒地嘴还硬,连着王黑小的父母一起骂:“你父母怎么养你这么个野蛮种。”王黑小顺手检起一块柴禾猛砸过去,余氏拿左手挡一下,左手被砸伤,鲜血淋漓。王黑小又赶上去照着余氏脑门猛踹几脚,余氏当场昏了过去。不久就呼吸急促,一命呜呼。
王黑小见把老婆打死了,才开始后怕。他用根绳索在余氏尸体的脖子上用力锯勒了几下,把血迹擦拭干净,给余氏换好衣服,放平整了。哭丧个脸到余氏的叔叔那里去报丧,说是余氏争吵后上吊自杀了。
余氏的叔叔余守岳赶来,一见侄女脑袋上、手上有伤,立即到县衙门去报案。
绵上县秦知县随即带了仵作李道如来检验尸体,李道如见左耳、脑门致命部位都有伤痕,报出后记录在尸格上,然后又报“咽喉微有绳勒痕迹”,也没有说明是否是致死原因。
秦知县遂以王黑小“无故杀妻”的罪名结案,上报通判及知军衙门拟判王黑小杀头。
从报案到结案仅仅用了两天时间,不得不说,这位秦知县断案效率真高。
但王家人显然不认可这样的判决,在他们看来,王黑小是因夫妻争吵引发矛盾而失手打死余氏,绝非“故意杀妻”,判决“杀头”太过严厉。
恰好这段时间冯通判“神探”之名传的沸沸扬扬,王大遂将状纸递到通判衙署为子“鸣冤”。
冯过接了诉状,仔细研读后明白了个中微妙之处便在一个“故”字,旋即他想起了大昌一件类似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