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毒案有了新发现,自是需要重新审查。
冯过令陈知县将那嫌犯小妾押至通判衙署,他要亲自过堂审讯。
消息传出,听闻通判大人又要装……又要大显神通了,吃瓜群众迅速集拢过来。
冯过不介意公开审判,至少有震慑宵小之效,前提是别翻车。当然,并非是方兰芝第六感促使他再度翻案,他也觉得此案疑点多多,其中必有隐情,翻车?不存在的,他神探人设绝不可能会崩。
案犯乃是死者小妾,姓余,廿余岁,生的颇有几分姿色,虽然身着囚服面色憔悴,目光略微有些畏缩,却是并无多少惧色。这实在是不合常理的,作为一个小妾,原无多少人权可言,投毒谋杀亲夫,即便有家暴之因,也是必判绞刑的,余氏却显得有恃无恐,这……难不成伊脑子坏塌了?
冯过一拍惊堂木:“余氏,可是你投鼠药毒杀林森的?”
嗯,死者叫做林森。
余氏不敢抬头,只是点头:“是的……”
冯过升高语调:“是将鼠药投放于甲鱼汤中吗?”
余氏不假思索,点头称是。
回想先前让冯七去打探得知的一桩事情,冯过心下冷笑:“真是愚昧无知之极,死到临头犹不自知。”
他声音洪亮,便是外头围观民众也是听得一清二楚:“案发当日,林森设宴,与席者共有五人,全程未有人离去,可是如此?”
余氏只一味回答“是的”。
冯过继续询问:“那只甲鱼重三斤四两,乃是用大瓮炖制,味道鲜美,全被食用,可是事实?”
余氏似是想抬头看看,动了动,又垂下头去,稍稍有些犹疑:“是的。”
冯过冷笑一声,一拍惊堂木:“三斤多的甲鱼,加汤得有满满一大瓮,皆是林森一人食用?其余四人不曾吃过吗?既是席中人皆有食用,为何独林森一人中毒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