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上铁制成的盔甲,03踏上将征服的土地。他从腰间抽出镶了发光宝石的利剑,骑在高大的马上,将剑尖指向前方的森林。
他受君主的指令,将征服这片丛林,将珍宝掠回王朝。
士兵们踏步向前,向着他所指的方向前行。
经过森林的某处,他们迎面撞上了一群野蛮土着。
也不知道是不是对他们自己的实力过于自信,面对像他们这样帝国的战士,这群野人竟想用了剑与骨刀打败他们,天真,太天真了。
03抚着自己褐色的髯,胡须下的厚唇扬着狂妄的弧度。
箭射在盔甲上却不能伤及分毫,铁器下人们四处逃跑。
03跟着士兵杀入丛林,锋利的铁剑割开野蛮人的喉管,红色的血液染红他的眼睛,他无往不胜地挥舞着利剑,没有什么可以阻挡他的。
他们的帝国,他们的士兵才是最强的存在。他割开一个穿着条纹兽及男人的喉咙,将他脖子上的脑袋砍下,踩在脚底,然后用力碾入松软的泥土之中。
那野蛮人的尸体倒下,从怀中掉出一个被削得只剩下白森森骨头的头骨。
头骨滚落在地,被人们踢来踢去,最后消失在了战乱中。
这场战争,无疑是03他们胜利了。征服了这片土地,他们迎着高墙之内人们的欢呼进入了他们的帝国。
他大摇大摆地走进君主所处的宫殿。正想为自己那英勇的行为讨个赏赐,却被从空中飞来的利剑刺中脑袋,一命呜呼。
尔撒踩着二十个可以继承皇位的兄弟姐妹以及亲人们的尸体,在鲜血染成的路上,一步步走向君主的王座。
金发碧眼的瘦削男子,脸上染着血亲们的鲜血,从死长的老国王头上摘下皇冠,戴在了自己的头上。
血液从他白皙的指尖滴落,剑上也染满了血迹,但他不在乎,他才是这里的胜利者,这个王朝早应该换主人了。
华丽的衣裳包裹着这个冷血的胜利者,他笑容明媚,仿佛官殿里不谙世事的小王子,但所有的子民都知道这位一夜之间屠杀整个皇官的暴庆君主的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