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消息后来被王魏看到,便在微博上发了一条消息:“前有新浪结构,后有土豆条款,大伙儿一起努力,公司治理史上,留个名。”
这就是投资行业内大名鼎鼎的“土豆条款”。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可以说,土豆网发展至最终被出售的结局,有两个无法回避的原因:
其一是,创始人与前妻的婚姻诉讼,使得土豆网错过了最佳IPO时机。等到王魏解决完家事、重启IPO的时候,美国资本市场处于做空中概股的血雨腥风之中,上市惨状与8个月之前优酷上市的热闹光景形成鲜明对比。土豆上市首日下跌12%,市值7. 1亿美元;而优酷上市首日大涨161%,市值超过30亿美元。之后,两家网站的差距越来越大。
其二,王魏在IPO之前的历次私募中,由于估值太低过度稀释了自身的股权,上市后最终仅持有8. 6%的股权,无法对企业实施有效控制。以至于投资人决定要把企业卖掉时,身为创始人的王魏无心亦无力阻止。
当然,若没有杨蕾的婚姻诉讼,土豆早在资本市场最好的时候就上市了,而不会半年多之后流血上市,进而也就不会有当前被迫出售的窘境。
在李怀安看来,土豆在首轮时,为了50万美元,让给了IDG30%的股份,这就已经犯下了大错。土豆网就算是没有离婚官司,在未来肯定也会陷入投资人与创始人之间的权力斗争。而内斗也只会拖公司的后腿。所以土豆的出局,早就已经注定。
从土豆和优酷的例子来看,李怀安觉得自己还是很稳妥的。优酷直到在美国上市,创始人与管理团队手里还有40%以上的股份,这就保证了公司的控制权。
自己创办的公司,自己不能做主,有什么意思?也难怪东哥后来会说,如果JD他说了不算了,那就把公司给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