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得益于我的速度。
我不仅行动迅速。
我的反应力也是快到离谱。
打这种游戏就成了我最放松的事情。
和对手狭路相逢时。
他的大脑还没反应过来要瞄准。
我已经把子弹射到他的眉心了。
叮叮的爆头音效让我着迷。
就在我沉迷于对狙的时候。
一把飞刀突然向我袭来。
我发誓。
那是我距离死亡最近的一次。
那飞刀奇快无比。
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
距离我已不足一米。
我运用浑身解数。
扭动身躯。
堪堪避开了那把飞刀。
紧接着。
十几把飞刀向我袭来。
我TM都要吓尿了好吧。
连滚带爬的躲开。
滚到了旁边的捕熊陷阱上。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这些东西怎么会出现在我家里的。
什么时候出现在我家里的。
那一刻只知道我完了。
我这么低调还有仇家?
直到一个穿着夜行衣的矮小身影出现在我的面前。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的意识会有些迷离。
不会下毒了吧。
为了对付我这个小人物还真的手段尽出啊。
好晕。
这玩意果然不是靠意志力就能抵抗的啊。
这小瘪犊子。
长的真像哥布林啊。
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
已经不在家里了。
这特么是哪啊我靠?
怎么有一大堆黑衣人在围着我啊?
他们没有说话。
盯着我,指了指旁边地上的一套夜行衣。
虽然没说话。
但他们要表达的意思已经很清楚了。
他们人多。
我打不过。
只能选择加入。
我慢吞吞的穿上了夜行衣之后。
和他们站在了一起。
没成想又被揍了一顿。
从此我就住在了这里。
过上了群居生活。
这种感觉。
比我想象的好很多?
大家甚至不怎么说话。
用肢体语言就可以表达一切。
我喜欢这种氛围。
怪人就该和怪人在一起。
原来不是我不合群。
是“群”的问题。
这里才是我的家。
我喜欢叫他怪人谷。
但外人眼里。
他有一个霸气的名字。
唐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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