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税收是抗日根据地最基本的财政来源,农业税占根据地全部财政收入的90%,但是照太南根据地的情况,随着其他税收增加,农业税怎么也得占全部财政收入的80%以上!”
“1940年以前,太行区实行晋省的《战时农村合理负担办法》。其要点是:由政府规定财产与富力标准,村分12等, 户分19级,按等规定负担总数,按级决定各户负担分数,然后交村民公议:有钱出钱,钱多多出,钱少少出。这种办法,跟以前的按户摊派相比, 合理的多。”林真说道。
据长治县的统计:该县1937年平均每人负担3.34元法币, 1938年每人负担0.85元, 1939年约为0.857元。
周维汉在经济方面真是个外行,之前一心埋头打仗,级别也不够,是以很少参与经济相关的工作。
王英倒是懂点,不过也只能说懂点,在场的其他几人更不用说了。
不过林真说的都是大白话,所说内容都很浅显,在场几人大概也许可能是听明白了。
反正周维汉是看见赵刚在不断的点头,也不知道是真明白假明白。
“合理负担在别的根据地已经开始了,我一直在关注,合理负担废止了旧的摊派制及其他不利于一般农民的征收办法,这是税收工作的一大改进,但是合理负担没有统一的章法,各个根据地各自执行自己的, 咱们太南根据地如果要实施的话, 一定要谨慎一点, 吸取别处的教训与经验!”王英说道。
“林真同志, 我听你刚才说的意思,分等定级可是一项大工作,并且有些人恐怕不会那么容易公布财产,像一些大户人家隐藏财产还是很容易的,并且很可能会将一些差地转让给老百姓!”周维汉虽然对政策不大了解,但是不妨碍他站在“纳税人”的角度来想问题。
照周维汉所说,往往出现两种情况:一,在八路军基础较差的地区,合理负担被视为按土地亩数平均摊派。
执行以占有土地多少为标准的公平负担,从而土地占有情况的变化。
地主、富农为减轻负担、缩小目标、逃避斗争,主动变卖部分次田,贫苦农民的土地增加。
随着公平负担办法和减租减息政策的深入,土地转移不断持续,地主富农的负担逐渐转嫁给贫苦农民。
由于富户多有积蓄而贫农家无余财,贫苦农民在抗日负担问题上逐渐处于很不公平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