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斯大人,不管怎么说,也没有那么严重到要被杀的地步吧。”
对此,凯斯表情严肃地说道。
“上一任菲尔呢?听说他是个很强势的家伙。”
“什么?”
“就是那个吧,当上普利斯总督,就是从那家伙开始的吧?”
“嗯,那个?”
“是抢占了别人的名额哦。”
“啊!”
“你连这个都不知道吗?”
凯斯苦笑着继续说道。
“嗯,我也听说了。好像是在内定别人的情况下,在王子或其他什么人的支持下,硬把这个职位给抢过来的。那样的话,会遭到怨恨不也很正常吗?”
“这……原来是这么回事。”
“是的。不过,就算这样也说不过去。”
“凯斯先生,你的意思是?”
凯斯调整了一下坐姿,直直地看着夏尔。
“所以啊,你刚才把绑架小鬼、流言蜚语、暗杀全部都扯在一起了,对吧?不过,有一件事你不觉得奇怪?”
“是绑架大小姐……吗?”
“嗯,其他两个嘛,还算正常。毕竟作为总督,如果工作上有问题,就会被解雇,杀了的话,也会空出一张椅子。但是,把小孩子掳走又有什么用呢?这样能解决问题吗?”
……经凯斯这么一说。
夏尔意识到,诱拐犯在莉莉安娜身上找到了某种用途。从严格禁止杀害这一点来看,也很明显。
“不杀大小姐,留着她……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呢?就算威胁子爵家说要杀了她,也是白费力气吧?”
“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毕竟是贵族的女儿,也不是不值钱。只要把剩下的家人全部杀了,就算是女人,领地的继承权也会留给剩下的小鬼……不过这只是暂时而已。”
这也是贵族之间通婚的原因。
假设娶了某户人家的女儿。之后,如果原来家族的血脉断绝,爵位和领地的继承权就会交给当时年龄最大的女儿。
小主,
但是,女人成为一家之主只是例外的情况,所以她能成为一家之主的时间,只限于未婚期间。也就是说,如果是已婚者,其丈夫可以继承爵位和领地。
但是……
“我觉得那条线很薄。那里可是托维蒂,恩拜奥家族之所以有钱,是因为当上了普利斯总督。那样的乡下,谁会想要呢?”
“夏尔,就算问我也不知道。”
“凯斯先生,你想要吗?”
“就算拜托我,我也不需要。这还用说吗?”
“是啊。”
当夏尔陷入沉思,凯斯开始哈哈大笑起来。
“哈哈哈……不是那个吗,萝莉控。”
“什么?”
“或许是喜欢幼女的变态盯上的。”
“不划算吧。即便不是贵族的女儿,找附近的奴隶不就好了吗?”
“所以才会更想试试吧。变态的想法,是常识无法衡量的。”
“嗯,话是这么说。”
这么一来,凶手是……琳?
不不,不可能。
那是谁?格鲁比?虽然有这种可能,但那是把幼女养大成人后卖掉的男人,所以说不定很正常。而且他好像也没碰薇薇安。
布拉姆伯爵呢?虽然是性格乖张的萝莉控变态贵族,但在那个时候会绑架吗?而且,如果他想自己享用的话,就不会让莉莉安娜给儿子当媳妇……
不,也可以先袭击,然后再转让给儿子之类的。但如果是这样,就没有理由不动用黑尔萨斯了。
“总之,之后我就不知道了。”
“明白了。那么,下一个。”
“还有!”
当然。
最重要的部分已经确认,剩下的部分也不容忽视。
“凯斯先生,你为什么会在王都?参加武斗大赛,而且还获得了冠军。”
“哦,那个啊。”
凯斯长长地叹了口气,难以启齿地说道。
“为了女人。”
“咦?”
“我被她迷住了。可是,作为整天游手好闲的雇佣兵,她是不会看上我的。”
听起来很尴尬。
确实,凯斯一直以来都以战死沙场为荣,比起一日三餐更喜欢战斗的男人,如今却为了女人而努力冷静下来。
“其实啊,那个叫维姆·提克的家伙是贵族家的纨绔子弟。我本来应该从他那里收钱的,可是他实在太傲慢了。既然如此,还不如在这里大张旗鼓地讨个骑士身份什么的,这样结婚的话也会更受欢迎。”
“凯斯先生,你是认真的吗?”
“当然,我是认真的。”
虽然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但从夏尔的价值观来看,这样的做法并不坏。不,应该说很帅。为了爱上的女人,改变自己的生存之道,这不也就是吗。
太好了。如果是结婚后冷静下来之类的想法,他应该不会再做出格的事情了。
“是刚才那个叫芙罗拉的女人吧?原来你这么重视她啊。”
“哈,你在胡说些什么?”
“咦?”
凯斯双膝交叉,仰着身子说道。
“芙罗拉,只是个随便玩玩的女人。就算我不管,她也会靠过来的,所以我才和她做了。”
“咦……不不不,你在说什么?”
“夏尔,你才是,想什么呢?那样的女人,到处都是哦。”
夏尔想责备哪怕一瞬间觉得很帅的凯斯。
这家伙的价值观果然是那个。明天说不定就死了,这一点完全没有动摇。所以,想做的事,当场就做了。
“凯斯先生,你不是打算结婚吗?”
“哦,不好吗?”
“不……应该是个人自由吧。”
“那是当然的。”
争吵是没有用的,夏尔闭上了嘴。
“夏尔,那你打算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
“如果你就这样放过我就好了。”
没错。
最重要的事情还没有完成。
就算自己无所谓,大小姐会怎么想呢?
凯斯是个危险的男人,但是目前他已经不能对子爵家构成威胁了。虽然是加害者,但最终没有蒙受实质性的损失。
为了杀鸡儆猴而惩罚吗?但是,如果不解决他们背后的幕后操纵者,就没有意义了。
“不行哦,凯斯先生。”
“那我走。”
“这样的话,你不觉得困扰吗?”
“夏尔,你是傻瓜吗?不管怎样,如果有追兵的话,结婚就泡汤了。那时候,我就胡闹一通,把自己喜欢的女人掳走,离开这个国家。”
不行。
完全混乱邪恶的手段了。凯斯真的会这么做,那样的话会有多少人死掉呢?
这是交易,这是唯一的办法。
“凯斯先生,不能这么简单地放过你。”
“哦?原来是这么回事。”
凯斯把刚才那把靠在墙上的剑放在了桌子上。
“夏尔,我把这个给你。”
“剑?”
“是冠军纪念品,王室给的那个。剑身是秘银,价值不菲,卖掉的话也能拿到不少的钱。”
凯斯像扔垃圾一样,若无其事地说道。
小主,
“的确,卖掉换取三千枚金币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不过,这样可以吗?”
“我有瓦诺玛那里得到的灵剑。这种东西,反正我也不会用,更别说上面嵌有王室徽章什么的。”
原来如此。
但是,这是一个伦理问题。
“凯斯先生,你这是要收买我吗?”
“什么啊,你不是这个意思吗?”
“我不是在意我自己,而是在乎大小姐怎么想。”
“喀,你说得真漂亮。那么,把她带到这里来吧。我问她怎样才能接受。”
“那怎么可能。”
怎么办,必须整理一下头脑。
自己应该从凯斯那里得到什么?
第一,确保安全。不要再对大小姐下手了,也许这是可以实现的。
第二,关于绑架犯的情报。但是,他知道的最多也只有案犯的名字,不知道幕后黑手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