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在暗处凝视栾莎的不止路口的兄弟俩,还有犄角旮旯、各种暗处藏伏着的“饿狼”。
【临城的乞丐怎么这么多?】
【因为临城地处璟国西部,最为靠近周邻的贫苦小国,有不少人来到璟国临城为了在这里打拼出好日子,成功的人在临城落脚生活,失败的人就成为了临城的乞丐。】
【丐帮一开始的主体就是他们?】
【好像是,不过临城乞丐到最后只是庞大丐帮的一个小分部而已了,但也是反派最后的退路,尽管她没有选择走退路。】
至于为什么临城的乞丐们愿意跟着反派嘛……大概是因为她在自己最困难的时候得了口珍贵的吃食也愿意主动毫不吝啬地分他们一些。
栾莎想到了自己刚刚“吃独食”的样子,反思了一会儿,觉得自己没错。
反正她又不走原剧情到京城复仇的路子,也无所谓自己在璟国有没有势力了。
栾莎端着手上的空碗,考虑着这碗的去留,那是刚才小二给她装窝窝头用的。
还回去的话可能会被嫌弃脏什么的……
那不如先把它当吃饭的家伙好了。
不过这碗太过完整,看着也很新,不符合她乞丐的身份。
于是,
暗处的其他乞丐们就眼睁睁看着栾莎将手上的好碗磕破边,拿起地上的碎石放进碗里咕噜咕噜转悠,又拿起碗在粗糙的地上打着转摩擦,直至原本好好的晚里里外外都添上了大小长短不一的划痕。
其他人:她这么做一定有她的道理。
很快,没有什么行乞经验的大家都明白了,原来碗越破,钱越多啊!
有了托钵之后,栾莎乞丐的身份就十分明显,路人也不再像之前一样以为她是哪家偷跑的奴隶视而不见,现在都会纷纷停留给她些铜钱或者食物。
照常坐在街上行乞的栾莎数着自己目前攒到的钱钱,估算着去往疆域的盘缠。
照这个速度下去,她应该还要再乞讨个三两天。
虽然但是……
【噶子,这临城的乞丐们是突然开了窍?开始了专业化乞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