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日,闲来无事,沈腾便主动和老干妈聊起了银矿洞的事情。但他发现一向豪爽干脆的老干妈,今日竟然显得有点心不在焉了。
这可不符合祝融氏的性格。
原来,银坑洞最近出事了。
什么事情呢?
——死人。
死的自然是矿工。
银坑洞挖矿的工人来源有三,一是犯人,二是蛮人,三是外地人。
三江口板楯蛮方圆三百里,是孟氏这个蛮王是独立王国,王国内的居民据说也有三十万之多,在南中,与任何一个郡相比,也毫不逊色。
主要是因为三江口区域的自然条件实在是太好了,人民的生活水平,在南中堪称首屈一指,以至于人口数量一直在持续增长中。
而且,蛮王国内,施行的并不是蜀汉帝国的法治,而是蛮人自己的潜规则,大抵与高祖刘邦的“约法三章”有些类似,只不过说法不同罢了。
过去,轻罪体罚重罪当斩,非常简单明了加粗暴。但随着外界法治的推行,孟氏这里也有了改变,不再随意杀头,只要犯罪,无论大小轻重,便直接送到银坑洞进行为期不等的劳动改造,其实就是替孟氏挖矿冶炼。
那些犯了死罪的,不消说了,直接无期,不是把牢底坐穿,而是把有限的生命,投诸到无限的为孟氏挖矿的光辉事业中去。
第二类工人,是矿区招募而来的蛮人,基本上也都是板楯蛮族群内部的人,这些人有一定的自由,按照劳动成果,也有一定的报酬。对于蛮人来说,这其实是相当不错的一个铁饭碗了。
第三类工人,则是外来人。也就是三江口板楯蛮之外自愿而来的工人。这些人来源不一,身份不等,抱着的目的也简单,就是获得劳动报酬。
在这三类人中,罪犯们的待遇最差,并且没有劳动报酬。其中的死罪者,更会被安排进行最危险最耗费体力的工种,比如采掘,运送。这些工种大都在地下深处,死亡是正常现象,而且即便死亡,也不会给蛮王带来什么不良后果。
第二类人相对自由许多,而且选择性也很大,因为本就是板楯蛮族人,损伤了都是自己的损失,所以,这些工人基本都在地面上劳动,比如冶炼作坊内。有些技术要求的,基本都是这些人。他们的报酬也相对稳定。这也是蛮王之所以在蛮人中有如此崇高的威望的根基所在。
第三类则就相对复杂许多。
一则这些人不是王国内部的人,不知道根脚底细,不知道这些人背景来历,更不知道人家到底因何而来,其中也许就夹杂了许多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在内,或者是杀人在逃,或者是刺探情报,或者甚至是来此搞破坏的,也说不定。
对于这些人的接纳和处理,孟氏抱着非常谨慎的态度,但最后,出事的,往往却就是这些人,这让孟氏颇为头疼。
“为什么不直接拒绝呢?”沈腾问道。
“因为确实需要。”祝融氏的回答同样简单明了。
如此说,沈腾也能理解。
挖矿嘛,金银矿藏就藏在地下,多挖一锹多炼一炉,可能就多出一些金砖银锭来,有人来,为什么不?
“那,既然如此,是什么事情让干娘您烦心呢?”
“死人!”祝融氏忧心忡忡地道,“最近,连续死人。而且,死的都是外来人!”
挖矿,死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但在孟氏银坑洞这里,却非同寻常。
因为,死的基本都的外来的工人。
死囚犯,死了也就死了,这无可厚非,在任何时代,都是如此。而外来人的死亡,却可能带来无尽的麻烦,因为这些人不管哪里来的,毕竟是蜀汉帝国的国民,在你这里死了,一旦消息外泄,在政治上的可能承受的压力之大,就可想而知了。
毕竟,蜀汉帝国,是一个法治社会,而且是三国之间,最注重法治的一个国家。刘备入蜀之后,便命诸葛亮李严法正等人制订《蜀科》,颁布执行,严格依法治国,法治理念早已经深入人心。
“我孟氏随意接纳外来民工,本就很容易犯下大忌,这在政治上属于可大可小的事件,任人拿捏。而死亡的人多了,就不会仅仅是在政治上的泛泛而谈,而是涉及到法律的事情了。”
而最让祝融氏忧心不已的,是“这种专死外来人的事情,有愈演愈烈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