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你们的吧,里面可是放了五花肉呢。”韩静凡被自家大儿子的样子给逗笑了,拿起筷子给孩子夹了一块五花肉片。
如今家里有了冰箱,肉放在冰箱里面也不容易坏,孩子更是随时能吃到肉。
虽然家在屯子里生活,可日子过得比镇子里的人还要滋润。
第二天一早,于大为就准备带着大儿子,送对方去学前班报到。
这次送孩子上学的事情,是于大为主动提出来的,韩静凡倒是没有异议,不过既然于大为去了,她就不想去了。
主要是她的性子,不太喜欢人多的场合。
这次听说送孩子的家长都会陪同,估计人肯定不少。
不过在于大为早晨软磨硬泡下,韩静凡最终还是妥协了。
自家丈夫有句话说的不错,“大儿子第一次正式上学报到这事儿,只有一次,后面再上学报到都不需要爹妈陪同,别给孩子的人生创造这样的遗憾。”
韩静凡是特别爱孩子的,甚至达到了溺爱的程度,对于自家丈夫这样的说辞,自然无法抵抗,穿着一件朴素的淡黄色外衣,也就准备同去了。
“儿子,书包,书包!这跟你去镇上的幼儿园不一样啦,以后上学得天天背书包。”于大为一边套上黑色的短袖,一边将蓝色的新书包递给于沐雨。
蓝色的书包是于大为从油城给买回来的,已经买了很久,一直被他这个父亲偷偷藏在仓房里,昨天才给孩子拿出来。
他没有买带卡通图案的,主要是不想自家儿子在学校太张扬,如今这个时候他们屯子里的小孩儿,背的书包全都是那种帆布的,有些甚至是姐姐或者哥哥用过留下来的。
还有些甚至直接就用布兜子当书包。
小孩子的书包如果太好看,于大为怕被其他小朋友惦记上,甚至是欺负了。
于大为可不相信人之初性本善那一套,屯子里出生的小孩儿,从小就野的厉害,只要没有人约束,甚至能把房子给你点着了。
书包里面,还有于大为前些天精心准备的小黑板。
还有一盒粉笔。
这些都是招生老师来到屯子里招生的时候要求孩子们上学带的。
这位招生老师,于大为没见到,但听韩静凡说起是姓杨的时候他就猜到是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