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当晚,她找到了文院长,请人“说媒”。
并提出了自己的两点要求。
一。
无论那个男人是谁,甚至不管他是多大年龄,只要是个没老婆的男人就行。
男人只和楼晓雅扯证,不举办婚礼,也不能发生牵手等肢体接触,那就更不可能住在一起了。
但在她有需要时,得出来当个吉祥物。
二。
男人和楼晓雅“结婚”一个月后,就得离婚。
此后,绝不能再以楼晓雅的第二任前夫的身份,纠缠她。
以上两点,如果没有好处,傻子才会答应。
当然有好处——
楼晓雅给出的酬劳,就是三万块的现金!
这三万块钱,出自于晨阳集团给楼晓雅的十万精神赔偿金内。
三万块放在这年头,那是相当厉害的了。
关键是这三万块,只让某个单身男人,和楼晓雅做一个月的假夫妻。
文院长听完后,当场就拍着胸脯的说,让楼晓雅敬候佳音。
正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