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3章

宦海佳人 佚名 707 字 3个月前

约法三章。

一。

在小院内时,楼宜台不得谈论和盘龙县的工作,有关的任何事。

俩人的闺蜜关系,从离开这个小院大门的那一刻起,自动解除。

二。

袭人的丈夫崔向东来到龙山后,楼宜台不得再住在小院内,爱去哪儿就去哪儿。

三。

在没有经过袭人的同意下,楼宜台绝不能往家里带男人或者女人。

“行。”

楼宜台看完后,干脆的上面签字画押。

袭人开出的约法三章,每一条都特符合她的意思。

她也不想让工作、各自派系的敌对关系,影响两个人的闺蜜关系。

更不想在崔向东来找秦袭人时,会因不敢单独在盘龙县居住,就死皮赖脸的留在这儿。

她只是在袭人面前,撕下了在外的各种面具。

却绝不会在包括丈夫在内的任何人面前,展现出她的真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