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意如下——
随着南水红颜在某防空洞内,苦练吞噬本领那么多天,东洋方面已经断定,她肯定出事了。
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那就等于死了!
至于是谁杀了她,又是在哪儿杀了她等等,这点并不重要。
关键是——
南水红颜的家人,在经过多天调查后,发现了红颜电子的那份股权书。
三个股东,分别是南水红颜,佐藤明和崔向东。
股权书上写的很清楚。
当南水红颜、佐藤明这对未婚小夫妻一方发生意外,股份就会自动归为另外一个人;但当这俩人都出意外后,注册资金高达一个亿美元的红颜电子,则自动归于崔向东。
而佐藤明也下落不明。
其实——
华夏官方已经正式通报,佐藤明就是深市大案的罪魁祸首,已经伏法;但东洋方面,却故意忽略了这个现实,坚持认为他是下落不明!
遵照“某人遇害后,受益人是谁,谁是凶手的嫌疑就会最大”的原则,东洋方面根据那份股权书,立即锁定了崔向东。
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