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文学》的名气多么响亮啊,在我的那些同事里,十个中有七、八个每月都真金白银的买最新一期的《人民文学》看。”
“他们一听说这篇小说是你写的,都惊呆了,说敢情我身边有这么一位大才呢,实在不可多得。”
程强说着,情不自禁竖起大拇指来,不停向赵长天满意点头。
赵长天在经过简单的横纵对比之后发现,自己的《摸金笔记》之所以能在众多文章中脱颖而出,在人们心中留下深刻印象。
除了确实写得好之外,一方面也有同行们的衬托。
实际上无论是极有名气的大作家,亦或者还是崭露头角的文坛新秀。
他们的作品里,更多的都是透着一股泯然众人的味道。
看来看去,水平基本上都维持在同一条水平线上。
平分秋色,不分伯仲。
偶然有写得相当好的,但也因为时代印记过重,显得文章并不惊艳。
而自己的《摸金笔记》则大不相同。
文笔、故事、情节、节奏,各方面都是无懈可击的,完全是断崖式的存在,无与伦比。
仿佛是自己用这篇小说给同期的作家们好好的上了一课,那些有如灵光乍泄一般的情节、文句。
像是极其嚣张地揪着其他作家们的衣领子,郑重宣告:“睁大眼睛瞧好了,真正的好小说是这样的!”
在赵长天看来,自己的处女作之所以会在鞍山引起一定程度轰动,除了自己是有史以来首个进京改稿的人之外,小说扎实过人的质量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
现在,他将崭新的书刊合上,长吁一口气,嘴角微微扬起。
程强注意到,他的脸上满是自信的笑容。
那种感觉就好比武功盖世的一代宗师,在将所有竞争对手的杀手锏、必杀技仔细看完之后,胸有成竹。
认定绝不会有人可以威胁到自己那至高无上的江湖地位。
正所谓: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
沧海一声笑,滔滔两岸潮,笑傲江湖。
程强在心底暗暗感谢赵立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