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他心里清楚,不化骨没有吸到足量的鲜血,血肉再生速度很慢,就像个发育不良的婴孩,什么时候才能长好一身皮肉?只怕遥遥无期。
但梅时雨又不可能把他放出去祸害无辜之人。
不化骨成型后,逐渐失去痛觉,免疫外界一切伤害,破坏力和攻击性与日俱增。
如今这具骷髅每天都有发泄不完的精力,但又没人陪他消遣,再加上三天饿九顿,对鲜血的渴望永远得不到满足,性情越来越暴躁,闲着没事儿就用脑袋撞石头。
梅时雨为了磨砺他的心性,便给他布置了一个“搬山填海”的艰巨任务。
在这间竹舍的西面,有一座大山,东边,是一片大海。
愚公移山,精卫填海,两个人的活儿,他一个人干。
梅时雨上次进入菩提戒,还是在三个月前。
三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梅时雨走出竹舍,方圆千里巡视一遭,才发现已是山崩地裂,沧海桑田。
……拆家能力也是一绝。
他回到竹舍,甫一进门,整个人又被骷髅架子缠住,利齿在他颈侧逡巡。
不化骨用手指在他背上写字,“想要,给我。”
梅时雨用同样的方法在他胸口比划,“忍着,不给。”
一颗骷髅头搁在他的肩膀上,生无可恋地来回翻滚,活脱脱一副耍赖的样子。
他乖张放肆,他得寸进尺,但他又在巴巴儿地祈求首肯。
如果得不到同意,他便不会去做。
却一定会表现得很难过。
像只被人欺负了的流浪小狗……不,大狗,超级大狗。
他是真的很狗。
一套抓乖弄俏的手法,使得非常娴熟,跟元宝如出一辙。
如果不是见他都快饿“死”了,还有精力徒手劈山倒海,梅时雨兴许就会着了他的道,无端地心生恻隐,再露出脖子,叫他多啃上几口。
“元宝……”
梅时雨在他胸口写下了两个字。
不化骨用脑壳蹭了蹭他的脸颊,算是回应。
梅时雨不是在跟他提自己的小徒弟。
而是在喊他的名字。
两百年前,梅时雨初遇少年,问他名唤什么,他给的回答,就是这两个字。
巧得很。
两百年后,梅时雨又收了一个自称小名就叫“元宝”的少年为徒。
更为巧合的是,俩人的性情实在相似。
他们遇到梅时雨的时候,都是遮遮掩掩、不愿以真容示人。
甚至连推脱理由都一模一样:“我太丑了,怕吓死你。”
天真好笑的同时,又透着一丝恰到好处的卑微敏感,装模作样,惹人怜悯。
实际上无畏无惧,恣睢肆意,决不是好惹的主。
各种巧合……究竟只是巧合,还是另有渊源?
梅时雨总觉得,自己在路边捡到的徒弟,和两百年前那少年,有着不解的缘分。
就在今日,还发生了一件令他起疑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