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财怔怔地看着李停云手中的海螺壳。
李停云问道:“怎么,你以前没见过这东西?”
旺财摇头道:“不,我见过。太极殿人人都有,但我没有。”
“为什么?被人排挤了?”
“不,不是……是我的那个弄丢了。”
“怎么丢的?”
“……”
这事儿说来话长。
旺财不喜欢随身携带任何东西。
赤条条无所牵挂才最爽。
他习惯把自己身上最重要的、最值钱的东西全都刨坑埋土里。
海螺也被他埋了。
这是他从小跟着李停云流浪的时候就养成的“好习惯”。
他有固定的“藏宝”地点,就在距离灵溪村不远的一座小山包上。
小山和村庄,两地相隔不过三里路程。
山上一株两人合抱粗的大柳树树荫底下,已经被旺财刨得遍地都是坑了。
灵溪村附近,还有那么一座荒城。
方圆百里的人们随口称之为……荒凉城。
站在山上的大柳树下,远远地朝山下望去,就能把城内断壁颓垣、枯草横生的衰败景象尽收眼底。
灵溪村,这个已经被李停云灭掉的村庄,其实是他很久很久以前在凡间生活过的地方。
还有那座所谓的“荒凉城”,在很久很久以前,也是一座十分繁华的城郭,由于城中盛产黄米,因此得名“黄粱城”。
……
两百多年前。
旺财还是一只被人拴在灵溪村村口的野狗。
没有开智,不通人性。
人们把他拴起来,就是打算饿死它。
因为它乱拉乱尿,乱咬乱叫,纯粹是只没人要的野狗。
但村里有个小孩儿总会分给它一口剩饭吃。
那小孩儿就是李停云。
他也是受人排挤惯了,经常被人骂作野种。
跟一条狗同病相怜,其情可悯。
野狗欺软怕硬,护食严重。
李停云狠狠揍了它一顿。
赐名“旺财”。
旺财被他揍开窍了,学会了认主。
灵溪村属于宗族村社,一多半人家都姓元,十分排外。
李停云一家理所当然就是那个饱受排挤的“外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