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不忌扬威

盖世双谐 三天两觉 1561 字 8个月前

王春自幼家贫,为了让家里那几个更大的孩子能吃上饭,父母就把当时最小的他给卖了。

他也懂,所以他不恨。

在人贩子手里转了几手后,王春被卖到了一个离家乡很远的地方,来到了一家大户人家。

在接下来的半个月里,他和十几个跟自己差不多大的小孩被关在一起,好吃好住的过着。

如果你以为这家人是在做慈善,那你就太天真了……

王春他们这些孩子,是被买来当陪葬品用的。

之所以养了他们半个月,是因为在等着这家的老爷咽气呢待哪天白事办完了,这些孩子就会被要求穿上陪葬专用的好衣服,然后被活活缢死,死后往体内灌入防腐的水银,脸上化好妆容,一个一个弄成白面瓷娃娃似的,最后陪着死尸一起进墓穴。

这个事儿呢,且不说在伦理上丧尽天良,即便从法理来说,也无疑是违反当时的大朙律的哪怕是皇亲国戚都不敢明目张胆搞这种勾当,但还是会有些人悄悄找人贩子来运作。

王春,遇到的就是这种为富不仁的人家。

好在,他命不该绝……

被拉去陪葬那天,他侥幸没被勒死,只是暂时闭气昏死了过去,而后来负责给小孩灌水银的人也因为时间紧没认真干活儿,偷懒漏了几个就这样,王春在还有一口气悬着的情况下被送进了墓室。

两天后,他从一个修墓人暗中留下的洞里爬了出来,此后便流落街头,成了个小乞丐直到九岁那年,他被一位丐帮的长老看中,收为了丐帮弟子。

今年,王春十九岁,在丐帮已是“四袋”的资历,其武功在同辈的丐帮弟子中出类拔萃。

世人皆知丐帮有降龙十八掌和打狗棒法,但这俩都是帮主才能练的护帮神功,王春这级别自是不会的还有个比较有名的打狗阵法,则是群殴的活儿,一个人也用不出来。

那么他会什么呢?其实会的也不多……一身莲花落的内功底子,加上两套丐帮最基本的莲花掌和铁帚腿,仅此而已。

不过,能被邀来参加少年英雄会的,断不会是等闲之辈。

正所谓功夫是死的,人是活的,就算是最基础的武功,如果用到了极致,一样可以有很大的威力。

而王春就是把莲花掌和铁帚腿练到了炉火纯青的男人。

再加上,丐帮弟子常年混迹于街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机会也相对多一点,所以王春也算是有不少江湖实绩的少侠了,即便他武功不是特别高,作为“天下第一大帮”少年一辈的杰出人物,他也完全有资格受到邀请。

可惜,在这次武试中,他的签运不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