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挫折,她选择当了一回逃兵。
苏叶莱第一回听她提往事,还是如此隐密的往事。
她一直很好奇董若与,不知道为何她会如此洒脱,对于办公室里的是是非非,得得失失,丝毫不在意。
现在忽然明白了。
原来她的人生舞台不在那里。
职场上的那些纠纷争夺,对董若与来说,就如同争糖的小孩子一般,一定是很无趣的吧。
因为不在乎,才会有机会做一个洒脱的旁观者。
可真的到了在乎的事情,能有多少人能够做到真正的洒脱呢?
苏叶莱柔和下目光来。
人心肉长,被人利用背叛的滋味不好受,更何况还是被一个亲近的人。
所以董若与该是和她同一战线的才对吧。
她有一些心疼道:“可你如今重新回来了,就代表你已经跨出了懦弱,你已经开始正面迎击这一切了。”
董若与点头。
是的,她回来了,她选择面对。
只是她没有成功,没有做到想要达成的事情。
“苏叶莱,我没有家,没有家人,如果我不幸遇难了,请帮我把这个交给秦砚北,让他帮忙转交六爷。告诉他,我喜欢那片青山林,请将我的衣冠冢买在那里。”
苏叶莱喝茶的手一顿,募得想要哭。
很想劝慰她,没事的,她们还有机会的。
可当她拿出那个饭碗来,很多话忽然就堵在口中说不出来。
这个碗是她随身携带的。
当初陪她出来旅游的时候,就见过这个碗。
很大一个碗。
当时董若与说,这个碗是当年落魄时候买的,容量大、质量好,既能盛饭菜吃,又能拿来乞讨装钱。
当时不愿意相信,觉得董秘书在开玩笑。
可如今这么珍贵的拿出来。
苏叶莱忽然就信了。
或许,当初她真的拿了这个碗上街乞讨过的吧?
董若与摸着保存完好的碗,似乎是陷入了某种回忆里,她忽然笑道:“回国的时候,身无分文,又没有工作的概念,于是就拿着碗上街乞讨。
有一回,讨到了六爷跟前,他误会我是故意接近他的线人,于是把我抓了起来,亲自盘问了我三天,我如实回答了不知道多少遍,可他就是不信……”
那是她和六爷的初遇。
后来核查得知她的情况属实之后,六爷留用了她。
为了欢迎她的加入,六爷亲自下厨做饭。
她至今还记得那菜的口味,有家的味道。
说来可笑,她又没有家,如何能知道家的味道。
可六爷身上就是有。
是一种莫名的安定感。
六爷说,他终生不婚。
得到这样的答案,她是失落的。
可,也是释然的。
她啊,本来就该是这样,无牵无挂的才好。
这个碗的材质是铝合金制的。
苏叶莱手指触碰边缘的时候,感觉到入骨的寒冷。
她微微晃神。
是啊,该留下一点什么的。
苏叶莱将手上的链子解了下来,交给了董若与。
“好,我答应帮你传达。不过,如果我不幸遇难的话,请帮我把这个带给金铭禾,告诉她,不要难过,更不能自责。我没有离开,会守护在她的身边。”
董若与哑声回:“好。”
两人随后便开始默默的喝茶。
忽然,董若与又道:“金铭禾应该快到国内了吧?”
苏叶莱听完沉下眉,董若与知道?
“你不会放心让她一个人接受采访的,所以从你一个人出现起,意味着她就已经离开了。”董若与笑道。
这是出于对苏叶莱的了解。
苏叶莱忽然也笑了,对董若与的话,不置可否。
“她能够拥有你这样的朋友,真是幸运。”董若与感叹。
苏叶莱想到了前世,那个将她带离前婆家的闺蜜。
这是她人生里的温暖,是阳光。
她怎么允许生活没有阳光呢?
“也是我的幸运。”苏叶莱回答。
董若与细致地将苏叶莱交代的东西收起来,抬眼望见秦砚北正盯着她手上的东西。
他一直坐在离他们不远不近的地方,明明很关心,却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
“他呢?”董若与问苏叶莱。
“嗯?”苏叶莱一下子没反应过来,随后沿着董若与的方向望到秦砚北。
他?
苏叶莱眉头微皱了一下。
董若与又补了一句:“他肯定会很心痛的,他很爱你。”
会吗?
苏叶莱迟疑。
她忽然回想起下午的时候,这是秦砚北第一回如此动怒,也是他第一回这么失控。
她的心底划过一丝不忍。
“劝劝他,找个合适他的千金闺秀,好好谈个正经的恋爱,结婚生子。我不值得,忘掉吧。”
那个邓霁月听起来似乎是青梅竹马。
虽然苏叶莱莫名反感她。
但是,能看得出来她是很喜欢秦砚北的,而秦砚北也不排斥她。
他们两人在一起也不错。
秦砚北又不是给她不可的。
董若与见状,只能暗自轻叹。
时间很快过去,两人就这么坐着喝茶,一晃就到了八点。
董若与先站起身,对苏叶莱道:“该走了。”
“嗯。”苏叶莱也放下了茶盏,淡声回应。
她们该启程了。
来回馈当初的那一句:“你就失去一个未婚夫而已,有那么难受吗?”
总统视权利为命。
而她仅仅是想要一个家,想要一个归属,想要一份安定,想要生活是生活。
他打破了她的希望。
那么同样的,她也不会让总统当得安安稳稳。
只是,她失败了。
从史密斯让她上飞机,再到今天忽然要她一个人送苏叶莱。
这都充满了诡异。
他的手下三缄其口,肯定有问题。
她大约是失策了。
因此有一种挫败感。
苏叶莱问她怕不怕。
她一点都不怕。
像她这样的人,生来不知道自己是谁,从小就被孤儿院里抱养而来,训练成为冷血的“杀手”。
每次执行任务,总归会带着血腥,也遇到过多少次的拼死搏斗。
今天这样的境况见得多了,也就习惯了,适应了。
那就不会再怕了。
看苏叶莱淡笑着点头,董若与好奇苏叶莱的答案。
“那么,你怕死吗?”
苏叶莱忽然就玩味笑了一声道:“我说死过一回,你信吗?”
董若与下意识点头,她信。
她都快死过不知道多少回了。
可又觉得不对,苏叶莱不是她。
苏叶莱只是一个普通小孩,上学读书、毕业工作,她如何死过一回?
苏叶莱却略过了这个话题,继而道:“绝境之中,怕,只会让人死得更快,只有不怕,才能绝处逢生。”
董若与有那么一瞬被苏叶莱鼓舞到。
她的不怕是消极的,是悲观的,是被动的。
只是觉着自己死了就死了吧,反正也是无牵无挂,无欲无念的。
随便吧。
而苏叶莱和她相反。
苏叶莱是积极的、向生的、主动的。
这种:我要想办法给自己谋一条生路,我就得冷静下来的强大念力跟定力,令她钦佩不已。
董若与由衷道:“你说的对!你是个十分勇敢的人。”
苏叶莱定定看着她:“你也是。”
董若与苦笑着摇摇头。
“就在这一幢楼里,曾经发生过一起命案,我的未婚夫被杀害,而我就是那个诱饵,他们诓骗了我。
这次刺杀的活动由我向来信任的领导牵头,由同事史密斯执行。后来,他们都如愿升职了。
而我,却像一个懦夫一样,不敢面对,选择逃离了这里。”
所以,她是个懦夫。
当年就选择了逃离这里,她就不是勇敢的人。
面对挫折,她选择当了一回逃兵。
苏叶莱第一回听她提往事,还是如此隐密的往事。
她一直很好奇董若与,不知道为何她会如此洒脱,对于办公室里的是是非非,得得失失,丝毫不在意。
现在忽然明白了。
原来她的人生舞台不在那里。
职场上的那些纠纷争夺,对董若与来说,就如同争糖的小孩子一般,一定是很无趣的吧。
因为不在乎,才会有机会做一个洒脱的旁观者。
可真的到了在乎的事情,能有多少人能够做到真正的洒脱呢?
苏叶莱柔和下目光来。
人心肉长,被人利用背叛的滋味不好受,更何况还是被一个亲近的人。
所以董若与该是和她同一战线的才对吧。
她有一些心疼道:“可你如今重新回来了,就代表你已经跨出了懦弱,你已经开始正面迎击这一切了。”
董若与点头。
是的,她回来了,她选择面对。
只是她没有成功,没有做到想要达成的事情。
“苏叶莱,我没有家,没有家人,如果我不幸遇难了,请帮我把这个交给秦砚北,让他帮忙转交六爷。告诉他,我喜欢那片青山林,请将我的衣冠冢买在那里。”
苏叶莱喝茶的手一顿,募得想要哭。
很想劝慰她,没事的,她们还有机会的。
可当她拿出那个饭碗来,很多话忽然就堵在口中说不出来。
这个碗是她随身携带的。
当初陪她出来旅游的时候,就见过这个碗。
很大一个碗。
当时董若与说,这个碗是当年落魄时候买的,容量大、质量好,既能盛饭菜吃,又能拿来乞讨装钱。
当时不愿意相信,觉得董秘书在开玩笑。
可如今这么珍贵的拿出来。
苏叶莱忽然就信了。
或许,当初她真的拿了这个碗上街乞讨过的吧?
董若与摸着保存完好的碗,似乎是陷入了某种回忆里,她忽然笑道:“回国的时候,身无分文,又没有工作的概念,于是就拿着碗上街乞讨。
有一回,讨到了六爷跟前,他误会我是故意接近他的线人,于是把我抓了起来,亲自盘问了我三天,我如实回答了不知道多少遍,可他就是不信……”
那是她和六爷的初遇。
后来核查得知她的情况属实之后,六爷留用了她。
为了欢迎她的加入,六爷亲自下厨做饭。
她至今还记得那菜的口味,有家的味道。
说来可笑,她又没有家,如何能知道家的味道。
可六爷身上就是有。
是一种莫名的安定感。
六爷说,他终生不婚。
得到这样的答案,她是失落的。
可,也是释然的。
她啊,本来就该是这样,无牵无挂的才好。
这个碗的材质是铝合金制的。
苏叶莱手指触碰边缘的时候,感觉到入骨的寒冷。
她微微晃神。
是啊,该留下一点什么的。
苏叶莱将手上的链子解了下来,交给了董若与。
“好,我答应帮你传达。不过,如果我不幸遇难的话,请帮我把这个带给金铭禾,告诉她,不要难过,更不能自责。我没有离开,会守护在她的身边。”
董若与哑声回:“好。”
两人随后便开始默默的喝茶。
忽然,董若与又道:“金铭禾应该快到国内了吧?”
苏叶莱听完沉下眉,董若与知道?
“你不会放心让她一个人接受采访的,所以从你一个人出现起,意味着她就已经离开了。”董若与笑道。
这是出于对苏叶莱的了解。
苏叶莱忽然也笑了,对董若与的话,不置可否。
“她能够拥有你这样的朋友,真是幸运。”董若与感叹。
苏叶莱想到了前世,那个将她带离前婆家的闺蜜。
这是她人生里的温暖,是阳光。
她怎么允许生活没有阳光呢?
“也是我的幸运。”苏叶莱回答。
董若与细致地将苏叶莱交代的东西收起来,抬眼望见秦砚北正盯着她手上的东西。
他一直坐在离他们不远不近的地方,明明很关心,却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
“他呢?”董若与问苏叶莱。
“嗯?”苏叶莱一下子没反应过来,随后沿着董若与的方向望到秦砚北。
他?
苏叶莱眉头微皱了一下。
董若与又补了一句:“他肯定会很心痛的,他很爱你。”
会吗?
苏叶莱迟疑。
她忽然回想起下午的时候,这是秦砚北第一回如此动怒,也是他第一回这么失控。
她的心底划过一丝不忍。
“劝劝他,找个合适他的千金闺秀,好好谈个正经的恋爱,结婚生子。我不值得,忘掉吧。”
那个邓霁月听起来似乎是青梅竹马。
虽然苏叶莱莫名反感她。
但是,能看得出来她是很喜欢秦砚北的,而秦砚北也不排斥她。
他们两人在一起也不错。
秦砚北又不是给她不可的。
董若与见状,只能暗自轻叹。
时间很快过去,两人就这么坐着喝茶,一晃就到了八点。
董若与先站起身,对苏叶莱道:“该走了。”
“嗯。”苏叶莱也放下了茶盏,淡声回应。
她们该启程了。
来回馈当初的那一句:“你就失去一个未婚夫而已,有那么难受吗?”
总统视权利为命。
而她仅仅是想要一个家,想要一个归属,想要一份安定,想要生活是生活。
他打破了她的希望。
那么同样的,她也不会让总统当得安安稳稳。
只是,她失败了。
从史密斯让她上飞机,再到今天忽然要她一个人送苏叶莱。
这都充满了诡异。
他的手下三缄其口,肯定有问题。
她大约是失策了。
因此有一种挫败感。
苏叶莱问她怕不怕。
她一点都不怕。
像她这样的人,生来不知道自己是谁,从小就被孤儿院里抱养而来,训练成为冷血的“杀手”。
每次执行任务,总归会带着血腥,也遇到过多少次的拼死搏斗。
今天这样的境况见得多了,也就习惯了,适应了。
那就不会再怕了。
看苏叶莱淡笑着点头,董若与好奇苏叶莱的答案。
“那么,你怕死吗?”
苏叶莱忽然就玩味笑了一声道:“我说死过一回,你信吗?”
董若与下意识点头,她信。
她都快死过不知道多少回了。
可又觉得不对,苏叶莱不是她。
苏叶莱只是一个普通小孩,上学读书、毕业工作,她如何死过一回?
苏叶莱却略过了这个话题,继而道:“绝境之中,怕,只会让人死得更快,只有不怕,才能绝处逢生。”
董若与有那么一瞬被苏叶莱鼓舞到。
她的不怕是消极的,是悲观的,是被动的。
只是觉着自己死了就死了吧,反正也是无牵无挂,无欲无念的。
随便吧。
而苏叶莱和她相反。
苏叶莱是积极的、向生的、主动的。
这种:我要想办法给自己谋一条生路,我就得冷静下来的强大念力跟定力,令她钦佩不已。
董若与由衷道:“你说的对!你是个十分勇敢的人。”
苏叶莱定定看着她:“你也是。”
董若与苦笑着摇摇头。
“就在这一幢楼里,曾经发生过一起命案,我的未婚夫被杀害,而我就是那个诱饵,他们诓骗了我。
这次刺杀的活动由我向来信任的领导牵头,由同事史密斯执行。后来,他们都如愿升职了。
而我,却像一个懦夫一样,不敢面对,选择逃离了这里。”
所以,她是个懦夫。
当年就选择了逃离这里,她就不是勇敢的人。
面对挫折,她选择当了一回逃兵。
苏叶莱第一回听她提往事,还是如此隐密的往事。
她一直很好奇董若与,不知道为何她会如此洒脱,对于办公室里的是是非非,得得失失,丝毫不在意。
现在忽然明白了。
原来她的人生舞台不在那里。
职场上的那些纠纷争夺,对董若与来说,就如同争糖的小孩子一般,一定是很无趣的吧。
因为不在乎,才会有机会做一个洒脱的旁观者。
可真的到了在乎的事情,能有多少人能够做到真正的洒脱呢?
苏叶莱柔和下目光来。
人心肉长,被人利用背叛的滋味不好受,更何况还是被一个亲近的人。
所以董若与该是和她同一战线的才对吧。
她有一些心疼道:“可你如今重新回来了,就代表你已经跨出了懦弱,你已经开始正面迎击这一切了。”
董若与点头。
是的,她回来了,她选择面对。
只是她没有成功,没有做到想要达成的事情。
“苏叶莱,我没有家,没有家人,如果我不幸遇难了,请帮我把这个交给秦砚北,让他帮忙转交六爷。告诉他,我喜欢那片青山林,请将我的衣冠冢买在那里。”
苏叶莱喝茶的手一顿,募得想要哭。
很想劝慰她,没事的,她们还有机会的。
可当她拿出那个饭碗来,很多话忽然就堵在口中说不出来。
这个碗是她随身携带的。
当初陪她出来旅游的时候,就见过这个碗。
很大一个碗。
当时董若与说,这个碗是当年落魄时候买的,容量大、质量好,既能盛饭菜吃,又能拿来乞讨装钱。
当时不愿意相信,觉得董秘书在开玩笑。
可如今这么珍贵的拿出来。
苏叶莱忽然就信了。
或许,当初她真的拿了这个碗上街乞讨过的吧?
董若与摸着保存完好的碗,似乎是陷入了某种回忆里,她忽然笑道:“回国的时候,身无分文,又没有工作的概念,于是就拿着碗上街乞讨。
有一回,讨到了六爷跟前,他误会我是故意接近他的线人,于是把我抓了起来,亲自盘问了我三天,我如实回答了不知道多少遍,可他就是不信……”
那是她和六爷的初遇。
后来核查得知她的情况属实之后,六爷留用了她。
为了欢迎她的加入,六爷亲自下厨做饭。
她至今还记得那菜的口味,有家的味道。
说来可笑,她又没有家,如何能知道家的味道。
可六爷身上就是有。
是一种莫名的安定感。
六爷说,他终生不婚。
得到这样的答案,她是失落的。
可,也是释然的。
她啊,本来就该是这样,无牵无挂的才好。
这个碗的材质是铝合金制的。
苏叶莱手指触碰边缘的时候,感觉到入骨的寒冷。
她微微晃神。
是啊,该留下一点什么的。
苏叶莱将手上的链子解了下来,交给了董若与。
“好,我答应帮你传达。不过,如果我不幸遇难的话,请帮我把这个带给金铭禾,告诉她,不要难过,更不能自责。我没有离开,会守护在她的身边。”
董若与哑声回:“好。”
两人随后便开始默默的喝茶。
忽然,董若与又道:“金铭禾应该快到国内了吧?”
苏叶莱听完沉下眉,董若与知道?
“你不会放心让她一个人接受采访的,所以从你一个人出现起,意味着她就已经离开了。”董若与笑道。
这是出于对苏叶莱的了解。
苏叶莱忽然也笑了,对董若与的话,不置可否。
“她能够拥有你这样的朋友,真是幸运。”董若与感叹。
苏叶莱想到了前世,那个将她带离前婆家的闺蜜。
这是她人生里的温暖,是阳光。
她怎么允许生活没有阳光呢?
“也是我的幸运。”苏叶莱回答。
董若与细致地将苏叶莱交代的东西收起来,抬眼望见秦砚北正盯着她手上的东西。
他一直坐在离他们不远不近的地方,明明很关心,却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
“他呢?”董若与问苏叶莱。
“嗯?”苏叶莱一下子没反应过来,随后沿着董若与的方向望到秦砚北。
他?
苏叶莱眉头微皱了一下。
董若与又补了一句:“他肯定会很心痛的,他很爱你。”
会吗?
苏叶莱迟疑。
她忽然回想起下午的时候,这是秦砚北第一回如此动怒,也是他第一回这么失控。
她的心底划过一丝不忍。
“劝劝他,找个合适他的千金闺秀,好好谈个正经的恋爱,结婚生子。我不值得,忘掉吧。”
那个邓霁月听起来似乎是青梅竹马。
虽然苏叶莱莫名反感她。
但是,能看得出来她是很喜欢秦砚北的,而秦砚北也不排斥她。
他们两人在一起也不错。
秦砚北又不是给她不可的。
董若与见状,只能暗自轻叹。
时间很快过去,两人就这么坐着喝茶,一晃就到了八点。
董若与先站起身,对苏叶莱道:“该走了。”
“嗯。”苏叶莱也放下了茶盏,淡声回应。
她们该启程了。
来回馈当初的那一句:“你就失去一个未婚夫而已,有那么难受吗?”
总统视权利为命。
而她仅仅是想要一个家,想要一个归属,想要一份安定,想要生活是生活。
他打破了她的希望。
那么同样的,她也不会让总统当得安安稳稳。
只是,她失败了。
从史密斯让她上飞机,再到今天忽然要她一个人送苏叶莱。
这都充满了诡异。
他的手下三缄其口,肯定有问题。
她大约是失策了。
因此有一种挫败感。
苏叶莱问她怕不怕。
她一点都不怕。
像她这样的人,生来不知道自己是谁,从小就被孤儿院里抱养而来,训练成为冷血的“杀手”。
每次执行任务,总归会带着血腥,也遇到过多少次的拼死搏斗。
今天这样的境况见得多了,也就习惯了,适应了。
那就不会再怕了。
看苏叶莱淡笑着点头,董若与好奇苏叶莱的答案。
“那么,你怕死吗?”
苏叶莱忽然就玩味笑了一声道:“我说死过一回,你信吗?”
董若与下意识点头,她信。
她都快死过不知道多少回了。
可又觉得不对,苏叶莱不是她。
苏叶莱只是一个普通小孩,上学读书、毕业工作,她如何死过一回?
苏叶莱却略过了这个话题,继而道:“绝境之中,怕,只会让人死得更快,只有不怕,才能绝处逢生。”
董若与有那么一瞬被苏叶莱鼓舞到。
她的不怕是消极的,是悲观的,是被动的。
只是觉着自己死了就死了吧,反正也是无牵无挂,无欲无念的。
随便吧。
而苏叶莱和她相反。
苏叶莱是积极的、向生的、主动的。
这种:我要想办法给自己谋一条生路,我就得冷静下来的强大念力跟定力,令她钦佩不已。
董若与由衷道:“你说的对!你是个十分勇敢的人。”
苏叶莱定定看着她:“你也是。”
董若与苦笑着摇摇头。
“就在这一幢楼里,曾经发生过一起命案,我的未婚夫被杀害,而我就是那个诱饵,他们诓骗了我。
这次刺杀的活动由我向来信任的领导牵头,由同事史密斯执行。后来,他们都如愿升职了。
而我,却像一个懦夫一样,不敢面对,选择逃离了这里。”
所以,她是个懦夫。
当年就选择了逃离这里,她就不是勇敢的人。
面对挫折,她选择当了一回逃兵。
苏叶莱第一回听她提往事,还是如此隐密的往事。
她一直很好奇董若与,不知道为何她会如此洒脱,对于办公室里的是是非非,得得失失,丝毫不在意。
现在忽然明白了。
原来她的人生舞台不在那里。
职场上的那些纠纷争夺,对董若与来说,就如同争糖的小孩子一般,一定是很无趣的吧。
因为不在乎,才会有机会做一个洒脱的旁观者。
可真的到了在乎的事情,能有多少人能够做到真正的洒脱呢?
苏叶莱柔和下目光来。
人心肉长,被人利用背叛的滋味不好受,更何况还是被一个亲近的人。
所以董若与该是和她同一战线的才对吧。
她有一些心疼道:“可你如今重新回来了,就代表你已经跨出了懦弱,你已经开始正面迎击这一切了。”
董若与点头。
是的,她回来了,她选择面对。
只是她没有成功,没有做到想要达成的事情。
“苏叶莱,我没有家,没有家人,如果我不幸遇难了,请帮我把这个交给秦砚北,让他帮忙转交六爷。告诉他,我喜欢那片青山林,请将我的衣冠冢买在那里。”
苏叶莱喝茶的手一顿,募得想要哭。
很想劝慰她,没事的,她们还有机会的。
可当她拿出那个饭碗来,很多话忽然就堵在口中说不出来。
这个碗是她随身携带的。
当初陪她出来旅游的时候,就见过这个碗。
很大一个碗。
当时董若与说,这个碗是当年落魄时候买的,容量大、质量好,既能盛饭菜吃,又能拿来乞讨装钱。
当时不愿意相信,觉得董秘书在开玩笑。
可如今这么珍贵的拿出来。
苏叶莱忽然就信了。
或许,当初她真的拿了这个碗上街乞讨过的吧?
董若与摸着保存完好的碗,似乎是陷入了某种回忆里,她忽然笑道:“回国的时候,身无分文,又没有工作的概念,于是就拿着碗上街乞讨。
有一回,讨到了六爷跟前,他误会我是故意接近他的线人,于是把我抓了起来,亲自盘问了我三天,我如实回答了不知道多少遍,可他就是不信……”
那是她和六爷的初遇。
后来核查得知她的情况属实之后,六爷留用了她。
为了欢迎她的加入,六爷亲自下厨做饭。
她至今还记得那菜的口味,有家的味道。
说来可笑,她又没有家,如何能知道家的味道。
可六爷身上就是有。
是一种莫名的安定感。
六爷说,他终生不婚。
得到这样的答案,她是失落的。
可,也是释然的。
她啊,本来就该是这样,无牵无挂的才好。
这个碗的材质是铝合金制的。
苏叶莱手指触碰边缘的时候,感觉到入骨的寒冷。
她微微晃神。
是啊,该留下一点什么的。
苏叶莱将手上的链子解了下来,交给了董若与。
“好,我答应帮你传达。不过,如果我不幸遇难的话,请帮我把这个带给金铭禾,告诉她,不要难过,更不能自责。我没有离开,会守护在她的身边。”
董若与哑声回:“好。”
两人随后便开始默默的喝茶。
忽然,董若与又道:“金铭禾应该快到国内了吧?”
苏叶莱听完沉下眉,董若与知道?
“你不会放心让她一个人接受采访的,所以从你一个人出现起,意味着她就已经离开了。”董若与笑道。
这是出于对苏叶莱的了解。
苏叶莱忽然也笑了,对董若与的话,不置可否。
“她能够拥有你这样的朋友,真是幸运。”董若与感叹。
苏叶莱想到了前世,那个将她带离前婆家的闺蜜。
这是她人生里的温暖,是阳光。
她怎么允许生活没有阳光呢?
“也是我的幸运。”苏叶莱回答。
董若与细致地将苏叶莱交代的东西收起来,抬眼望见秦砚北正盯着她手上的东西。
他一直坐在离他们不远不近的地方,明明很关心,却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
“他呢?”董若与问苏叶莱。
“嗯?”苏叶莱一下子没反应过来,随后沿着董若与的方向望到秦砚北。
他?
苏叶莱眉头微皱了一下。
董若与又补了一句:“他肯定会很心痛的,他很爱你。”
会吗?
苏叶莱迟疑。
她忽然回想起下午的时候,这是秦砚北第一回如此动怒,也是他第一回这么失控。
她的心底划过一丝不忍。
“劝劝他,找个合适他的千金闺秀,好好谈个正经的恋爱,结婚生子。我不值得,忘掉吧。”
那个邓霁月听起来似乎是青梅竹马。
虽然苏叶莱莫名反感她。
但是,能看得出来她是很喜欢秦砚北的,而秦砚北也不排斥她。
他们两人在一起也不错。
秦砚北又不是给她不可的。
董若与见状,只能暗自轻叹。
时间很快过去,两人就这么坐着喝茶,一晃就到了八点。
董若与先站起身,对苏叶莱道:“该走了。”
“嗯。”苏叶莱也放下了茶盏,淡声回应。
她们该启程了。
来回馈当初的那一句:“你就失去一个未婚夫而已,有那么难受吗?”
总统视权利为命。
而她仅仅是想要一个家,想要一个归属,想要一份安定,想要生活是生活。
他打破了她的希望。
那么同样的,她也不会让总统当得安安稳稳。
只是,她失败了。
从史密斯让她上飞机,再到今天忽然要她一个人送苏叶莱。
这都充满了诡异。
他的手下三缄其口,肯定有问题。
她大约是失策了。
因此有一种挫败感。
苏叶莱问她怕不怕。
她一点都不怕。
像她这样的人,生来不知道自己是谁,从小就被孤儿院里抱养而来,训练成为冷血的“杀手”。
每次执行任务,总归会带着血腥,也遇到过多少次的拼死搏斗。
今天这样的境况见得多了,也就习惯了,适应了。
那就不会再怕了。
看苏叶莱淡笑着点头,董若与好奇苏叶莱的答案。
“那么,你怕死吗?”
苏叶莱忽然就玩味笑了一声道:“我说死过一回,你信吗?”
董若与下意识点头,她信。
她都快死过不知道多少回了。
可又觉得不对,苏叶莱不是她。
苏叶莱只是一个普通小孩,上学读书、毕业工作,她如何死过一回?
苏叶莱却略过了这个话题,继而道:“绝境之中,怕,只会让人死得更快,只有不怕,才能绝处逢生。”
董若与有那么一瞬被苏叶莱鼓舞到。
她的不怕是消极的,是悲观的,是被动的。
只是觉着自己死了就死了吧,反正也是无牵无挂,无欲无念的。
随便吧。
而苏叶莱和她相反。
苏叶莱是积极的、向生的、主动的。
这种:我要想办法给自己谋一条生路,我就得冷静下来的强大念力跟定力,令她钦佩不已。
董若与由衷道:“你说的对!你是个十分勇敢的人。”
苏叶莱定定看着她:“你也是。”
董若与苦笑着摇摇头。
“就在这一幢楼里,曾经发生过一起命案,我的未婚夫被杀害,而我就是那个诱饵,他们诓骗了我。
这次刺杀的活动由我向来信任的领导牵头,由同事史密斯执行。后来,他们都如愿升职了。
而我,却像一个懦夫一样,不敢面对,选择逃离了这里。”
所以,她是个懦夫。
当年就选择了逃离这里,她就不是勇敢的人。
面对挫折,她选择当了一回逃兵。
苏叶莱第一回听她提往事,还是如此隐密的往事。
她一直很好奇董若与,不知道为何她会如此洒脱,对于办公室里的是是非非,得得失失,丝毫不在意。
现在忽然明白了。
原来她的人生舞台不在那里。
职场上的那些纠纷争夺,对董若与来说,就如同争糖的小孩子一般,一定是很无趣的吧。
因为不在乎,才会有机会做一个洒脱的旁观者。
可真的到了在乎的事情,能有多少人能够做到真正的洒脱呢?
苏叶莱柔和下目光来。
人心肉长,被人利用背叛的滋味不好受,更何况还是被一个亲近的人。
所以董若与该是和她同一战线的才对吧。
她有一些心疼道:“可你如今重新回来了,就代表你已经跨出了懦弱,你已经开始正面迎击这一切了。”
董若与点头。
是的,她回来了,她选择面对。
只是她没有成功,没有做到想要达成的事情。
“苏叶莱,我没有家,没有家人,如果我不幸遇难了,请帮我把这个交给秦砚北,让他帮忙转交六爷。告诉他,我喜欢那片青山林,请将我的衣冠冢买在那里。”
苏叶莱喝茶的手一顿,募得想要哭。
很想劝慰她,没事的,她们还有机会的。
可当她拿出那个饭碗来,很多话忽然就堵在口中说不出来。
这个碗是她随身携带的。
当初陪她出来旅游的时候,就见过这个碗。
很大一个碗。
当时董若与说,这个碗是当年落魄时候买的,容量大、质量好,既能盛饭菜吃,又能拿来乞讨装钱。
当时不愿意相信,觉得董秘书在开玩笑。
可如今这么珍贵的拿出来。
苏叶莱忽然就信了。
或许,当初她真的拿了这个碗上街乞讨过的吧?
董若与摸着保存完好的碗,似乎是陷入了某种回忆里,她忽然笑道:“回国的时候,身无分文,又没有工作的概念,于是就拿着碗上街乞讨。
有一回,讨到了六爷跟前,他误会我是故意接近他的线人,于是把我抓了起来,亲自盘问了我三天,我如实回答了不知道多少遍,可他就是不信……”
那是她和六爷的初遇。
后来核查得知她的情况属实之后,六爷留用了她。
为了欢迎她的加入,六爷亲自下厨做饭。
她至今还记得那菜的口味,有家的味道。
说来可笑,她又没有家,如何能知道家的味道。
可六爷身上就是有。
是一种莫名的安定感。
六爷说,他终生不婚。
得到这样的答案,她是失落的。
可,也是释然的。
她啊,本来就该是这样,无牵无挂的才好。
这个碗的材质是铝合金制的。
苏叶莱手指触碰边缘的时候,感觉到入骨的寒冷。
她微微晃神。
是啊,该留下一点什么的。
苏叶莱将手上的链子解了下来,交给了董若与。
“好,我答应帮你传达。不过,如果我不幸遇难的话,请帮我把这个带给金铭禾,告诉她,不要难过,更不能自责。我没有离开,会守护在她的身边。”
董若与哑声回:“好。”
两人随后便开始默默的喝茶。
忽然,董若与又道:“金铭禾应该快到国内了吧?”
苏叶莱听完沉下眉,董若与知道?
“你不会放心让她一个人接受采访的,所以从你一个人出现起,意味着她就已经离开了。”董若与笑道。
这是出于对苏叶莱的了解。
苏叶莱忽然也笑了,对董若与的话,不置可否。
“她能够拥有你这样的朋友,真是幸运。”董若与感叹。
苏叶莱想到了前世,那个将她带离前婆家的闺蜜。
这是她人生里的温暖,是阳光。
她怎么允许生活没有阳光呢?
“也是我的幸运。”苏叶莱回答。
董若与细致地将苏叶莱交代的东西收起来,抬眼望见秦砚北正盯着她手上的东西。
他一直坐在离他们不远不近的地方,明明很关心,却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
“他呢?”董若与问苏叶莱。
“嗯?”苏叶莱一下子没反应过来,随后沿着董若与的方向望到秦砚北。
他?
苏叶莱眉头微皱了一下。
董若与又补了一句:“他肯定会很心痛的,他很爱你。”
会吗?
苏叶莱迟疑。
她忽然回想起下午的时候,这是秦砚北第一回如此动怒,也是他第一回这么失控。
她的心底划过一丝不忍。
“劝劝他,找个合适他的千金闺秀,好好谈个正经的恋爱,结婚生子。我不值得,忘掉吧。”
那个邓霁月听起来似乎是青梅竹马。
虽然苏叶莱莫名反感她。
但是,能看得出来她是很喜欢秦砚北的,而秦砚北也不排斥她。
他们两人在一起也不错。
秦砚北又不是给她不可的。
董若与见状,只能暗自轻叹。
时间很快过去,两人就这么坐着喝茶,一晃就到了八点。
董若与先站起身,对苏叶莱道:“该走了。”
“嗯。”苏叶莱也放下了茶盏,淡声回应。
她们该启程了。
来回馈当初的那一句:“你就失去一个未婚夫而已,有那么难受吗?”
总统视权利为命。
而她仅仅是想要一个家,想要一个归属,想要一份安定,想要生活是生活。
他打破了她的希望。
那么同样的,她也不会让总统当得安安稳稳。
只是,她失败了。
从史密斯让她上飞机,再到今天忽然要她一个人送苏叶莱。
这都充满了诡异。
他的手下三缄其口,肯定有问题。
她大约是失策了。
因此有一种挫败感。
苏叶莱问她怕不怕。
她一点都不怕。
像她这样的人,生来不知道自己是谁,从小就被孤儿院里抱养而来,训练成为冷血的“杀手”。
每次执行任务,总归会带着血腥,也遇到过多少次的拼死搏斗。
今天这样的境况见得多了,也就习惯了,适应了。
那就不会再怕了。
看苏叶莱淡笑着点头,董若与好奇苏叶莱的答案。
“那么,你怕死吗?”
苏叶莱忽然就玩味笑了一声道:“我说死过一回,你信吗?”
董若与下意识点头,她信。
她都快死过不知道多少回了。
可又觉得不对,苏叶莱不是她。
苏叶莱只是一个普通小孩,上学读书、毕业工作,她如何死过一回?
苏叶莱却略过了这个话题,继而道:“绝境之中,怕,只会让人死得更快,只有不怕,才能绝处逢生。”
董若与有那么一瞬被苏叶莱鼓舞到。
她的不怕是消极的,是悲观的,是被动的。
只是觉着自己死了就死了吧,反正也是无牵无挂,无欲无念的。
随便吧。
而苏叶莱和她相反。
苏叶莱是积极的、向生的、主动的。
这种:我要想办法给自己谋一条生路,我就得冷静下来的强大念力跟定力,令她钦佩不已。
董若与由衷道:“你说的对!你是个十分勇敢的人。”
苏叶莱定定看着她:“你也是。”
董若与苦笑着摇摇头。
“就在这一幢楼里,曾经发生过一起命案,我的未婚夫被杀害,而我就是那个诱饵,他们诓骗了我。
这次刺杀的活动由我向来信任的领导牵头,由同事史密斯执行。后来,他们都如愿升职了。
而我,却像一个懦夫一样,不敢面对,选择逃离了这里。”
所以,她是个懦夫。
当年就选择了逃离这里,她就不是勇敢的人。
面对挫折,她选择当了一回逃兵。
苏叶莱第一回听她提往事,还是如此隐密的往事。
她一直很好奇董若与,不知道为何她会如此洒脱,对于办公室里的是是非非,得得失失,丝毫不在意。
现在忽然明白了。
原来她的人生舞台不在那里。
职场上的那些纠纷争夺,对董若与来说,就如同争糖的小孩子一般,一定是很无趣的吧。
因为不在乎,才会有机会做一个洒脱的旁观者。
可真的到了在乎的事情,能有多少人能够做到真正的洒脱呢?
苏叶莱柔和下目光来。
人心肉长,被人利用背叛的滋味不好受,更何况还是被一个亲近的人。
所以董若与该是和她同一战线的才对吧。
她有一些心疼道:“可你如今重新回来了,就代表你已经跨出了懦弱,你已经开始正面迎击这一切了。”
董若与点头。
是的,她回来了,她选择面对。
只是她没有成功,没有做到想要达成的事情。
“苏叶莱,我没有家,没有家人,如果我不幸遇难了,请帮我把这个交给秦砚北,让他帮忙转交六爷。告诉他,我喜欢那片青山林,请将我的衣冠冢买在那里。”
苏叶莱喝茶的手一顿,募得想要哭。
很想劝慰她,没事的,她们还有机会的。
可当她拿出那个饭碗来,很多话忽然就堵在口中说不出来。
这个碗是她随身携带的。
当初陪她出来旅游的时候,就见过这个碗。
很大一个碗。
当时董若与说,这个碗是当年落魄时候买的,容量大、质量好,既能盛饭菜吃,又能拿来乞讨装钱。
当时不愿意相信,觉得董秘书在开玩笑。
可如今这么珍贵的拿出来。
苏叶莱忽然就信了。
或许,当初她真的拿了这个碗上街乞讨过的吧?
董若与摸着保存完好的碗,似乎是陷入了某种回忆里,她忽然笑道:“回国的时候,身无分文,又没有工作的概念,于是就拿着碗上街乞讨。
有一回,讨到了六爷跟前,他误会我是故意接近他的线人,于是把我抓了起来,亲自盘问了我三天,我如实回答了不知道多少遍,可他就是不信……”
那是她和六爷的初遇。
后来核查得知她的情况属实之后,六爷留用了她。
为了欢迎她的加入,六爷亲自下厨做饭。
她至今还记得那菜的口味,有家的味道。
说来可笑,她又没有家,如何能知道家的味道。
可六爷身上就是有。
是一种莫名的安定感。
六爷说,他终生不婚。
得到这样的答案,她是失落的。
可,也是释然的。
她啊,本来就该是这样,无牵无挂的才好。
这个碗的材质是铝合金制的。
苏叶莱手指触碰边缘的时候,感觉到入骨的寒冷。
她微微晃神。
是啊,该留下一点什么的。
苏叶莱将手上的链子解了下来,交给了董若与。
“好,我答应帮你传达。不过,如果我不幸遇难的话,请帮我把这个带给金铭禾,告诉她,不要难过,更不能自责。我没有离开,会守护在她的身边。”
董若与哑声回:“好。”
两人随后便开始默默的喝茶。
忽然,董若与又道:“金铭禾应该快到国内了吧?”
苏叶莱听完沉下眉,董若与知道?
“你不会放心让她一个人接受采访的,所以从你一个人出现起,意味着她就已经离开了。”董若与笑道。
这是出于对苏叶莱的了解。
苏叶莱忽然也笑了,对董若与的话,不置可否。
“她能够拥有你这样的朋友,真是幸运。”董若与感叹。
苏叶莱想到了前世,那个将她带离前婆家的闺蜜。
这是她人生里的温暖,是阳光。
她怎么允许生活没有阳光呢?
“也是我的幸运。”苏叶莱回答。
董若与细致地将苏叶莱交代的东西收起来,抬眼望见秦砚北正盯着她手上的东西。
他一直坐在离他们不远不近的地方,明明很关心,却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
“他呢?”董若与问苏叶莱。
“嗯?”苏叶莱一下子没反应过来,随后沿着董若与的方向望到秦砚北。
他?
苏叶莱眉头微皱了一下。
董若与又补了一句:“他肯定会很心痛的,他很爱你。”
会吗?
苏叶莱迟疑。
她忽然回想起下午的时候,这是秦砚北第一回如此动怒,也是他第一回这么失控。
她的心底划过一丝不忍。
“劝劝他,找个合适他的千金闺秀,好好谈个正经的恋爱,结婚生子。我不值得,忘掉吧。”
那个邓霁月听起来似乎是青梅竹马。
虽然苏叶莱莫名反感她。
但是,能看得出来她是很喜欢秦砚北的,而秦砚北也不排斥她。
他们两人在一起也不错。
秦砚北又不是给她不可的。
董若与见状,只能暗自轻叹。
时间很快过去,两人就这么坐着喝茶,一晃就到了八点。
董若与先站起身,对苏叶莱道:“该走了。”
“嗯。”苏叶莱也放下了茶盏,淡声回应。
她们该启程了。
来回馈当初的那一句:“你就失去一个未婚夫而已,有那么难受吗?”
总统视权利为命。
而她仅仅是想要一个家,想要一个归属,想要一份安定,想要生活是生活。
他打破了她的希望。
那么同样的,她也不会让总统当得安安稳稳。
只是,她失败了。
从史密斯让她上飞机,再到今天忽然要她一个人送苏叶莱。
这都充满了诡异。
他的手下三缄其口,肯定有问题。
她大约是失策了。
因此有一种挫败感。
苏叶莱问她怕不怕。
她一点都不怕。
像她这样的人,生来不知道自己是谁,从小就被孤儿院里抱养而来,训练成为冷血的“杀手”。
每次执行任务,总归会带着血腥,也遇到过多少次的拼死搏斗。
今天这样的境况见得多了,也就习惯了,适应了。
那就不会再怕了。
看苏叶莱淡笑着点头,董若与好奇苏叶莱的答案。
“那么,你怕死吗?”
苏叶莱忽然就玩味笑了一声道:“我说死过一回,你信吗?”
董若与下意识点头,她信。
她都快死过不知道多少回了。
可又觉得不对,苏叶莱不是她。
苏叶莱只是一个普通小孩,上学读书、毕业工作,她如何死过一回?
苏叶莱却略过了这个话题,继而道:“绝境之中,怕,只会让人死得更快,只有不怕,才能绝处逢生。”
董若与有那么一瞬被苏叶莱鼓舞到。
她的不怕是消极的,是悲观的,是被动的。
只是觉着自己死了就死了吧,反正也是无牵无挂,无欲无念的。
随便吧。
而苏叶莱和她相反。
苏叶莱是积极的、向生的、主动的。
这种:我要想办法给自己谋一条生路,我就得冷静下来的强大念力跟定力,令她钦佩不已。
董若与由衷道:“你说的对!你是个十分勇敢的人。”
苏叶莱定定看着她:“你也是。”
董若与苦笑着摇摇头。
“就在这一幢楼里,曾经发生过一起命案,我的未婚夫被杀害,而我就是那个诱饵,他们诓骗了我。
这次刺杀的活动由我向来信任的领导牵头,由同事史密斯执行。后来,他们都如愿升职了。
而我,却像一个懦夫一样,不敢面对,选择逃离了这里。”
所以,她是个懦夫。
当年就选择了逃离这里,她就不是勇敢的人。
面对挫折,她选择当了一回逃兵。
苏叶莱第一回听她提往事,还是如此隐密的往事。
她一直很好奇董若与,不知道为何她会如此洒脱,对于办公室里的是是非非,得得失失,丝毫不在意。
现在忽然明白了。
原来她的人生舞台不在那里。
职场上的那些纠纷争夺,对董若与来说,就如同争糖的小孩子一般,一定是很无趣的吧。
因为不在乎,才会有机会做一个洒脱的旁观者。
可真的到了在乎的事情,能有多少人能够做到真正的洒脱呢?
苏叶莱柔和下目光来。
人心肉长,被人利用背叛的滋味不好受,更何况还是被一个亲近的人。
所以董若与该是和她同一战线的才对吧。
她有一些心疼道:“可你如今重新回来了,就代表你已经跨出了懦弱,你已经开始正面迎击这一切了。”
董若与点头。
是的,她回来了,她选择面对。
只是她没有成功,没有做到想要达成的事情。
“苏叶莱,我没有家,没有家人,如果我不幸遇难了,请帮我把这个交给秦砚北,让他帮忙转交六爷。告诉他,我喜欢那片青山林,请将我的衣冠冢买在那里。”
苏叶莱喝茶的手一顿,募得想要哭。
很想劝慰她,没事的,她们还有机会的。
可当她拿出那个饭碗来,很多话忽然就堵在口中说不出来。
这个碗是她随身携带的。
当初陪她出来旅游的时候,就见过这个碗。
很大一个碗。
当时董若与说,这个碗是当年落魄时候买的,容量大、质量好,既能盛饭菜吃,又能拿来乞讨装钱。
当时不愿意相信,觉得董秘书在开玩笑。
可如今这么珍贵的拿出来。
苏叶莱忽然就信了。
或许,当初她真的拿了这个碗上街乞讨过的吧?
董若与摸着保存完好的碗,似乎是陷入了某种回忆里,她忽然笑道:“回国的时候,身无分文,又没有工作的概念,于是就拿着碗上街乞讨。
有一回,讨到了六爷跟前,他误会我是故意接近他的线人,于是把我抓了起来,亲自盘问了我三天,我如实回答了不知道多少遍,可他就是不信……”
那是她和六爷的初遇。
后来核查得知她的情况属实之后,六爷留用了她。
为了欢迎她的加入,六爷亲自下厨做饭。
她至今还记得那菜的口味,有家的味道。
说来可笑,她又没有家,如何能知道家的味道。
可六爷身上就是有。
是一种莫名的安定感。
六爷说,他终生不婚。
得到这样的答案,她是失落的。
可,也是释然的。
她啊,本来就该是这样,无牵无挂的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