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我不值得,忘掉吧

面对挫折,她选择当了一回逃兵。

苏叶莱第一回听她提往事,还是如此隐密的往事。

她一直很好奇董若与,不知道为何她会如此洒脱,对于办公室里的是是非非,得得失失,丝毫不在意。

现在忽然明白了。

原来她的人生舞台不在那里。

职场上的那些纠纷争夺,对董若与来说,就如同争糖的小孩子一般,一定是很无趣的吧。

因为不在乎,才会有机会做一个洒脱的旁观者。

可真的到了在乎的事情,能有多少人能够做到真正的洒脱呢?

苏叶莱柔和下目光来。

人心肉长,被人利用背叛的滋味不好受,更何况还是被一个亲近的人。

所以董若与该是和她同一战线的才对吧。

她有一些心疼道:“可你如今重新回来了,就代表你已经跨出了懦弱,你已经开始正面迎击这一切了。”

董若与点头。

是的,她回来了,她选择面对。

只是她没有成功,没有做到想要达成的事情。

“苏叶莱,我没有家,没有家人,如果我不幸遇难了,请帮我把这个交给秦砚北,让他帮忙转交六爷。告诉他,我喜欢那片青山林,请将我的衣冠冢买在那里。”

苏叶莱喝茶的手一顿,募得想要哭。

很想劝慰她,没事的,她们还有机会的。

可当她拿出那个饭碗来,很多话忽然就堵在口中说不出来。

这个碗是她随身携带的。

当初陪她出来旅游的时候,就见过这个碗。

很大一个碗。

当时董若与说,这个碗是当年落魄时候买的,容量大、质量好,既能盛饭菜吃,又能拿来乞讨装钱。

当时不愿意相信,觉得董秘书在开玩笑。

可如今这么珍贵的拿出来。

苏叶莱忽然就信了。

或许,当初她真的拿了这个碗上街乞讨过的吧?

董若与摸着保存完好的碗,似乎是陷入了某种回忆里,她忽然笑道:“回国的时候,身无分文,又没有工作的概念,于是就拿着碗上街乞讨。

有一回,讨到了六爷跟前,他误会我是故意接近他的线人,于是把我抓了起来,亲自盘问了我三天,我如实回答了不知道多少遍,可他就是不信……”

那是她和六爷的初遇。

后来核查得知她的情况属实之后,六爷留用了她。

为了欢迎她的加入,六爷亲自下厨做饭。

她至今还记得那菜的口味,有家的味道。

说来可笑,她又没有家,如何能知道家的味道。

可六爷身上就是有。

是一种莫名的安定感。

六爷说,他终生不婚。

得到这样的答案,她是失落的。

可,也是释然的。

她啊,本来就该是这样,无牵无挂的才好。

这个碗的材质是铝合金制的。

苏叶莱手指触碰边缘的时候,感觉到入骨的寒冷。

她微微晃神。

是啊,该留下一点什么的。

苏叶莱将手上的链子解了下来,交给了董若与。

“好,我答应帮你传达。不过,如果我不幸遇难的话,请帮我把这个带给金铭禾,告诉她,不要难过,更不能自责。我没有离开,会守护在她的身边。”

董若与哑声回:“好。”

两人随后便开始默默的喝茶。

忽然,董若与又道:“金铭禾应该快到国内了吧?”

苏叶莱听完沉下眉,董若与知道?

“你不会放心让她一个人接受采访的,所以从你一个人出现起,意味着她就已经离开了。”董若与笑道。

这是出于对苏叶莱的了解。

苏叶莱忽然也笑了,对董若与的话,不置可否。

“她能够拥有你这样的朋友,真是幸运。”董若与感叹。

苏叶莱想到了前世,那个将她带离前婆家的闺蜜。

这是她人生里的温暖,是阳光。

她怎么允许生活没有阳光呢?

“也是我的幸运。”苏叶莱回答。

董若与细致地将苏叶莱交代的东西收起来,抬眼望见秦砚北正盯着她手上的东西。

他一直坐在离他们不远不近的地方,明明很关心,却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

“他呢?”董若与问苏叶莱。

“嗯?”苏叶莱一下子没反应过来,随后沿着董若与的方向望到秦砚北。

他?

苏叶莱眉头微皱了一下。

董若与又补了一句:“他肯定会很心痛的,他很爱你。”

会吗?

苏叶莱迟疑。

她忽然回想起下午的时候,这是秦砚北第一回如此动怒,也是他第一回这么失控。

她的心底划过一丝不忍。

“劝劝他,找个合适他的千金闺秀,好好谈个正经的恋爱,结婚生子。我不值得,忘掉吧。”

那个邓霁月听起来似乎是青梅竹马。

虽然苏叶莱莫名反感她。

但是,能看得出来她是很喜欢秦砚北的,而秦砚北也不排斥她。

他们两人在一起也不错。

秦砚北又不是给她不可的。

董若与见状,只能暗自轻叹。

时间很快过去,两人就这么坐着喝茶,一晃就到了八点。

董若与先站起身,对苏叶莱道:“该走了。”

“嗯。”苏叶莱也放下了茶盏,淡声回应。

她们该启程了。

来回馈当初的那一句:“你就失去一个未婚夫而已,有那么难受吗?”

总统视权利为命。

而她仅仅是想要一个家,想要一个归属,想要一份安定,想要生活是生活。

他打破了她的希望。

那么同样的,她也不会让总统当得安安稳稳。

只是,她失败了。

从史密斯让她上飞机,再到今天忽然要她一个人送苏叶莱。

这都充满了诡异。

他的手下三缄其口,肯定有问题。

她大约是失策了。

因此有一种挫败感。

苏叶莱问她怕不怕。

她一点都不怕。

像她这样的人,生来不知道自己是谁,从小就被孤儿院里抱养而来,训练成为冷血的“杀手”。

每次执行任务,总归会带着血腥,也遇到过多少次的拼死搏斗。

今天这样的境况见得多了,也就习惯了,适应了。

那就不会再怕了。

看苏叶莱淡笑着点头,董若与好奇苏叶莱的答案。

“那么,你怕死吗?”

苏叶莱忽然就玩味笑了一声道:“我说死过一回,你信吗?”

董若与下意识点头,她信。

她都快死过不知道多少回了。

可又觉得不对,苏叶莱不是她。

苏叶莱只是一个普通小孩,上学读书、毕业工作,她如何死过一回?

苏叶莱却略过了这个话题,继而道:“绝境之中,怕,只会让人死得更快,只有不怕,才能绝处逢生。”

董若与有那么一瞬被苏叶莱鼓舞到。

她的不怕是消极的,是悲观的,是被动的。

只是觉着自己死了就死了吧,反正也是无牵无挂,无欲无念的。

随便吧。

而苏叶莱和她相反。

苏叶莱是积极的、向生的、主动的。

这种:我要想办法给自己谋一条生路,我就得冷静下来的强大念力跟定力,令她钦佩不已。

董若与由衷道:“你说的对!你是个十分勇敢的人。”

苏叶莱定定看着她:“你也是。”

董若与苦笑着摇摇头。

“就在这一幢楼里,曾经发生过一起命案,我的未婚夫被杀害,而我就是那个诱饵,他们诓骗了我。

这次刺杀的活动由我向来信任的领导牵头,由同事史密斯执行。后来,他们都如愿升职了。

而我,却像一个懦夫一样,不敢面对,选择逃离了这里。”

所以,她是个懦夫。

当年就选择了逃离这里,她就不是勇敢的人。

面对挫折,她选择当了一回逃兵。

苏叶莱第一回听她提往事,还是如此隐密的往事。

她一直很好奇董若与,不知道为何她会如此洒脱,对于办公室里的是是非非,得得失失,丝毫不在意。

现在忽然明白了。

原来她的人生舞台不在那里。

职场上的那些纠纷争夺,对董若与来说,就如同争糖的小孩子一般,一定是很无趣的吧。

因为不在乎,才会有机会做一个洒脱的旁观者。

可真的到了在乎的事情,能有多少人能够做到真正的洒脱呢?

苏叶莱柔和下目光来。

人心肉长,被人利用背叛的滋味不好受,更何况还是被一个亲近的人。

所以董若与该是和她同一战线的才对吧。

她有一些心疼道:“可你如今重新回来了,就代表你已经跨出了懦弱,你已经开始正面迎击这一切了。”

董若与点头。

是的,她回来了,她选择面对。

只是她没有成功,没有做到想要达成的事情。

“苏叶莱,我没有家,没有家人,如果我不幸遇难了,请帮我把这个交给秦砚北,让他帮忙转交六爷。告诉他,我喜欢那片青山林,请将我的衣冠冢买在那里。”

苏叶莱喝茶的手一顿,募得想要哭。

很想劝慰她,没事的,她们还有机会的。

可当她拿出那个饭碗来,很多话忽然就堵在口中说不出来。

这个碗是她随身携带的。

当初陪她出来旅游的时候,就见过这个碗。

很大一个碗。

当时董若与说,这个碗是当年落魄时候买的,容量大、质量好,既能盛饭菜吃,又能拿来乞讨装钱。

当时不愿意相信,觉得董秘书在开玩笑。

可如今这么珍贵的拿出来。

苏叶莱忽然就信了。

或许,当初她真的拿了这个碗上街乞讨过的吧?

董若与摸着保存完好的碗,似乎是陷入了某种回忆里,她忽然笑道:“回国的时候,身无分文,又没有工作的概念,于是就拿着碗上街乞讨。

有一回,讨到了六爷跟前,他误会我是故意接近他的线人,于是把我抓了起来,亲自盘问了我三天,我如实回答了不知道多少遍,可他就是不信……”

那是她和六爷的初遇。

后来核查得知她的情况属实之后,六爷留用了她。

为了欢迎她的加入,六爷亲自下厨做饭。

她至今还记得那菜的口味,有家的味道。

说来可笑,她又没有家,如何能知道家的味道。

可六爷身上就是有。

是一种莫名的安定感。

六爷说,他终生不婚。

得到这样的答案,她是失落的。

可,也是释然的。

她啊,本来就该是这样,无牵无挂的才好。

这个碗的材质是铝合金制的。

苏叶莱手指触碰边缘的时候,感觉到入骨的寒冷。

她微微晃神。

是啊,该留下一点什么的。

苏叶莱将手上的链子解了下来,交给了董若与。

“好,我答应帮你传达。不过,如果我不幸遇难的话,请帮我把这个带给金铭禾,告诉她,不要难过,更不能自责。我没有离开,会守护在她的身边。”

董若与哑声回:“好。”

两人随后便开始默默的喝茶。

忽然,董若与又道:“金铭禾应该快到国内了吧?”

苏叶莱听完沉下眉,董若与知道?

“你不会放心让她一个人接受采访的,所以从你一个人出现起,意味着她就已经离开了。”董若与笑道。

这是出于对苏叶莱的了解。

苏叶莱忽然也笑了,对董若与的话,不置可否。

“她能够拥有你这样的朋友,真是幸运。”董若与感叹。

苏叶莱想到了前世,那个将她带离前婆家的闺蜜。

这是她人生里的温暖,是阳光。

她怎么允许生活没有阳光呢?

“也是我的幸运。”苏叶莱回答。

董若与细致地将苏叶莱交代的东西收起来,抬眼望见秦砚北正盯着她手上的东西。

他一直坐在离他们不远不近的地方,明明很关心,却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

“他呢?”董若与问苏叶莱。

“嗯?”苏叶莱一下子没反应过来,随后沿着董若与的方向望到秦砚北。

他?

苏叶莱眉头微皱了一下。

董若与又补了一句:“他肯定会很心痛的,他很爱你。”

会吗?

苏叶莱迟疑。

她忽然回想起下午的时候,这是秦砚北第一回如此动怒,也是他第一回这么失控。

她的心底划过一丝不忍。

“劝劝他,找个合适他的千金闺秀,好好谈个正经的恋爱,结婚生子。我不值得,忘掉吧。”

那个邓霁月听起来似乎是青梅竹马。

虽然苏叶莱莫名反感她。

但是,能看得出来她是很喜欢秦砚北的,而秦砚北也不排斥她。

他们两人在一起也不错。

秦砚北又不是给她不可的。

董若与见状,只能暗自轻叹。

时间很快过去,两人就这么坐着喝茶,一晃就到了八点。

董若与先站起身,对苏叶莱道:“该走了。”

“嗯。”苏叶莱也放下了茶盏,淡声回应。

她们该启程了。

来回馈当初的那一句:“你就失去一个未婚夫而已,有那么难受吗?”

总统视权利为命。

而她仅仅是想要一个家,想要一个归属,想要一份安定,想要生活是生活。

他打破了她的希望。

那么同样的,她也不会让总统当得安安稳稳。

只是,她失败了。

从史密斯让她上飞机,再到今天忽然要她一个人送苏叶莱。

这都充满了诡异。

他的手下三缄其口,肯定有问题。

她大约是失策了。

因此有一种挫败感。

苏叶莱问她怕不怕。

她一点都不怕。

像她这样的人,生来不知道自己是谁,从小就被孤儿院里抱养而来,训练成为冷血的“杀手”。

每次执行任务,总归会带着血腥,也遇到过多少次的拼死搏斗。

今天这样的境况见得多了,也就习惯了,适应了。

那就不会再怕了。

看苏叶莱淡笑着点头,董若与好奇苏叶莱的答案。

“那么,你怕死吗?”

苏叶莱忽然就玩味笑了一声道:“我说死过一回,你信吗?”

董若与下意识点头,她信。

她都快死过不知道多少回了。

可又觉得不对,苏叶莱不是她。

苏叶莱只是一个普通小孩,上学读书、毕业工作,她如何死过一回?

苏叶莱却略过了这个话题,继而道:“绝境之中,怕,只会让人死得更快,只有不怕,才能绝处逢生。”

董若与有那么一瞬被苏叶莱鼓舞到。

她的不怕是消极的,是悲观的,是被动的。

只是觉着自己死了就死了吧,反正也是无牵无挂,无欲无念的。

随便吧。

而苏叶莱和她相反。

苏叶莱是积极的、向生的、主动的。

这种:我要想办法给自己谋一条生路,我就得冷静下来的强大念力跟定力,令她钦佩不已。

董若与由衷道:“你说的对!你是个十分勇敢的人。”

苏叶莱定定看着她:“你也是。”

董若与苦笑着摇摇头。

“就在这一幢楼里,曾经发生过一起命案,我的未婚夫被杀害,而我就是那个诱饵,他们诓骗了我。

这次刺杀的活动由我向来信任的领导牵头,由同事史密斯执行。后来,他们都如愿升职了。

而我,却像一个懦夫一样,不敢面对,选择逃离了这里。”

所以,她是个懦夫。

当年就选择了逃离这里,她就不是勇敢的人。

面对挫折,她选择当了一回逃兵。

苏叶莱第一回听她提往事,还是如此隐密的往事。

她一直很好奇董若与,不知道为何她会如此洒脱,对于办公室里的是是非非,得得失失,丝毫不在意。

现在忽然明白了。

原来她的人生舞台不在那里。

职场上的那些纠纷争夺,对董若与来说,就如同争糖的小孩子一般,一定是很无趣的吧。

因为不在乎,才会有机会做一个洒脱的旁观者。

可真的到了在乎的事情,能有多少人能够做到真正的洒脱呢?

苏叶莱柔和下目光来。

人心肉长,被人利用背叛的滋味不好受,更何况还是被一个亲近的人。

所以董若与该是和她同一战线的才对吧。

她有一些心疼道:“可你如今重新回来了,就代表你已经跨出了懦弱,你已经开始正面迎击这一切了。”

董若与点头。

是的,她回来了,她选择面对。

只是她没有成功,没有做到想要达成的事情。

“苏叶莱,我没有家,没有家人,如果我不幸遇难了,请帮我把这个交给秦砚北,让他帮忙转交六爷。告诉他,我喜欢那片青山林,请将我的衣冠冢买在那里。”

苏叶莱喝茶的手一顿,募得想要哭。

很想劝慰她,没事的,她们还有机会的。

可当她拿出那个饭碗来,很多话忽然就堵在口中说不出来。

这个碗是她随身携带的。

当初陪她出来旅游的时候,就见过这个碗。

很大一个碗。

当时董若与说,这个碗是当年落魄时候买的,容量大、质量好,既能盛饭菜吃,又能拿来乞讨装钱。

当时不愿意相信,觉得董秘书在开玩笑。

可如今这么珍贵的拿出来。

苏叶莱忽然就信了。

或许,当初她真的拿了这个碗上街乞讨过的吧?

董若与摸着保存完好的碗,似乎是陷入了某种回忆里,她忽然笑道:“回国的时候,身无分文,又没有工作的概念,于是就拿着碗上街乞讨。

有一回,讨到了六爷跟前,他误会我是故意接近他的线人,于是把我抓了起来,亲自盘问了我三天,我如实回答了不知道多少遍,可他就是不信……”

那是她和六爷的初遇。

后来核查得知她的情况属实之后,六爷留用了她。

为了欢迎她的加入,六爷亲自下厨做饭。

她至今还记得那菜的口味,有家的味道。

说来可笑,她又没有家,如何能知道家的味道。

可六爷身上就是有。

是一种莫名的安定感。

六爷说,他终生不婚。

得到这样的答案,她是失落的。

可,也是释然的。

她啊,本来就该是这样,无牵无挂的才好。

这个碗的材质是铝合金制的。

苏叶莱手指触碰边缘的时候,感觉到入骨的寒冷。

她微微晃神。

是啊,该留下一点什么的。

苏叶莱将手上的链子解了下来,交给了董若与。

“好,我答应帮你传达。不过,如果我不幸遇难的话,请帮我把这个带给金铭禾,告诉她,不要难过,更不能自责。我没有离开,会守护在她的身边。”

董若与哑声回:“好。”

两人随后便开始默默的喝茶。

忽然,董若与又道:“金铭禾应该快到国内了吧?”

苏叶莱听完沉下眉,董若与知道?

“你不会放心让她一个人接受采访的,所以从你一个人出现起,意味着她就已经离开了。”董若与笑道。

这是出于对苏叶莱的了解。

苏叶莱忽然也笑了,对董若与的话,不置可否。

“她能够拥有你这样的朋友,真是幸运。”董若与感叹。

苏叶莱想到了前世,那个将她带离前婆家的闺蜜。

这是她人生里的温暖,是阳光。

她怎么允许生活没有阳光呢?

“也是我的幸运。”苏叶莱回答。

董若与细致地将苏叶莱交代的东西收起来,抬眼望见秦砚北正盯着她手上的东西。

他一直坐在离他们不远不近的地方,明明很关心,却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

“他呢?”董若与问苏叶莱。

“嗯?”苏叶莱一下子没反应过来,随后沿着董若与的方向望到秦砚北。

他?

苏叶莱眉头微皱了一下。

董若与又补了一句:“他肯定会很心痛的,他很爱你。”

会吗?

苏叶莱迟疑。

她忽然回想起下午的时候,这是秦砚北第一回如此动怒,也是他第一回这么失控。

她的心底划过一丝不忍。

“劝劝他,找个合适他的千金闺秀,好好谈个正经的恋爱,结婚生子。我不值得,忘掉吧。”

那个邓霁月听起来似乎是青梅竹马。

虽然苏叶莱莫名反感她。

但是,能看得出来她是很喜欢秦砚北的,而秦砚北也不排斥她。

他们两人在一起也不错。

秦砚北又不是给她不可的。

董若与见状,只能暗自轻叹。

时间很快过去,两人就这么坐着喝茶,一晃就到了八点。

董若与先站起身,对苏叶莱道:“该走了。”

“嗯。”苏叶莱也放下了茶盏,淡声回应。

她们该启程了。

来回馈当初的那一句:“你就失去一个未婚夫而已,有那么难受吗?”

总统视权利为命。

而她仅仅是想要一个家,想要一个归属,想要一份安定,想要生活是生活。

他打破了她的希望。

那么同样的,她也不会让总统当得安安稳稳。

只是,她失败了。

从史密斯让她上飞机,再到今天忽然要她一个人送苏叶莱。

这都充满了诡异。

他的手下三缄其口,肯定有问题。

她大约是失策了。

因此有一种挫败感。

苏叶莱问她怕不怕。

她一点都不怕。

像她这样的人,生来不知道自己是谁,从小就被孤儿院里抱养而来,训练成为冷血的“杀手”。

每次执行任务,总归会带着血腥,也遇到过多少次的拼死搏斗。

今天这样的境况见得多了,也就习惯了,适应了。

那就不会再怕了。

看苏叶莱淡笑着点头,董若与好奇苏叶莱的答案。

“那么,你怕死吗?”

苏叶莱忽然就玩味笑了一声道:“我说死过一回,你信吗?”

董若与下意识点头,她信。

她都快死过不知道多少回了。

可又觉得不对,苏叶莱不是她。

苏叶莱只是一个普通小孩,上学读书、毕业工作,她如何死过一回?

苏叶莱却略过了这个话题,继而道:“绝境之中,怕,只会让人死得更快,只有不怕,才能绝处逢生。”

董若与有那么一瞬被苏叶莱鼓舞到。

她的不怕是消极的,是悲观的,是被动的。

只是觉着自己死了就死了吧,反正也是无牵无挂,无欲无念的。

随便吧。

而苏叶莱和她相反。

苏叶莱是积极的、向生的、主动的。

这种:我要想办法给自己谋一条生路,我就得冷静下来的强大念力跟定力,令她钦佩不已。

董若与由衷道:“你说的对!你是个十分勇敢的人。”

苏叶莱定定看着她:“你也是。”

董若与苦笑着摇摇头。

“就在这一幢楼里,曾经发生过一起命案,我的未婚夫被杀害,而我就是那个诱饵,他们诓骗了我。

这次刺杀的活动由我向来信任的领导牵头,由同事史密斯执行。后来,他们都如愿升职了。

而我,却像一个懦夫一样,不敢面对,选择逃离了这里。”

所以,她是个懦夫。

当年就选择了逃离这里,她就不是勇敢的人。

面对挫折,她选择当了一回逃兵。

苏叶莱第一回听她提往事,还是如此隐密的往事。

她一直很好奇董若与,不知道为何她会如此洒脱,对于办公室里的是是非非,得得失失,丝毫不在意。

现在忽然明白了。

原来她的人生舞台不在那里。

职场上的那些纠纷争夺,对董若与来说,就如同争糖的小孩子一般,一定是很无趣的吧。

因为不在乎,才会有机会做一个洒脱的旁观者。

可真的到了在乎的事情,能有多少人能够做到真正的洒脱呢?

苏叶莱柔和下目光来。

人心肉长,被人利用背叛的滋味不好受,更何况还是被一个亲近的人。

所以董若与该是和她同一战线的才对吧。

她有一些心疼道:“可你如今重新回来了,就代表你已经跨出了懦弱,你已经开始正面迎击这一切了。”

董若与点头。

是的,她回来了,她选择面对。

只是她没有成功,没有做到想要达成的事情。

“苏叶莱,我没有家,没有家人,如果我不幸遇难了,请帮我把这个交给秦砚北,让他帮忙转交六爷。告诉他,我喜欢那片青山林,请将我的衣冠冢买在那里。”

苏叶莱喝茶的手一顿,募得想要哭。

很想劝慰她,没事的,她们还有机会的。

可当她拿出那个饭碗来,很多话忽然就堵在口中说不出来。

这个碗是她随身携带的。

当初陪她出来旅游的时候,就见过这个碗。

很大一个碗。

当时董若与说,这个碗是当年落魄时候买的,容量大、质量好,既能盛饭菜吃,又能拿来乞讨装钱。

当时不愿意相信,觉得董秘书在开玩笑。

可如今这么珍贵的拿出来。

苏叶莱忽然就信了。

或许,当初她真的拿了这个碗上街乞讨过的吧?

董若与摸着保存完好的碗,似乎是陷入了某种回忆里,她忽然笑道:“回国的时候,身无分文,又没有工作的概念,于是就拿着碗上街乞讨。

有一回,讨到了六爷跟前,他误会我是故意接近他的线人,于是把我抓了起来,亲自盘问了我三天,我如实回答了不知道多少遍,可他就是不信……”

那是她和六爷的初遇。

后来核查得知她的情况属实之后,六爷留用了她。

为了欢迎她的加入,六爷亲自下厨做饭。

她至今还记得那菜的口味,有家的味道。

说来可笑,她又没有家,如何能知道家的味道。

可六爷身上就是有。

是一种莫名的安定感。

六爷说,他终生不婚。

得到这样的答案,她是失落的。

可,也是释然的。

她啊,本来就该是这样,无牵无挂的才好。

这个碗的材质是铝合金制的。

苏叶莱手指触碰边缘的时候,感觉到入骨的寒冷。

她微微晃神。

是啊,该留下一点什么的。

苏叶莱将手上的链子解了下来,交给了董若与。

“好,我答应帮你传达。不过,如果我不幸遇难的话,请帮我把这个带给金铭禾,告诉她,不要难过,更不能自责。我没有离开,会守护在她的身边。”

董若与哑声回:“好。”

两人随后便开始默默的喝茶。

忽然,董若与又道:“金铭禾应该快到国内了吧?”

苏叶莱听完沉下眉,董若与知道?

“你不会放心让她一个人接受采访的,所以从你一个人出现起,意味着她就已经离开了。”董若与笑道。

这是出于对苏叶莱的了解。

苏叶莱忽然也笑了,对董若与的话,不置可否。

“她能够拥有你这样的朋友,真是幸运。”董若与感叹。

苏叶莱想到了前世,那个将她带离前婆家的闺蜜。

这是她人生里的温暖,是阳光。

她怎么允许生活没有阳光呢?

“也是我的幸运。”苏叶莱回答。

董若与细致地将苏叶莱交代的东西收起来,抬眼望见秦砚北正盯着她手上的东西。

他一直坐在离他们不远不近的地方,明明很关心,却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

“他呢?”董若与问苏叶莱。

“嗯?”苏叶莱一下子没反应过来,随后沿着董若与的方向望到秦砚北。

他?

苏叶莱眉头微皱了一下。

董若与又补了一句:“他肯定会很心痛的,他很爱你。”

会吗?

苏叶莱迟疑。

她忽然回想起下午的时候,这是秦砚北第一回如此动怒,也是他第一回这么失控。

她的心底划过一丝不忍。

“劝劝他,找个合适他的千金闺秀,好好谈个正经的恋爱,结婚生子。我不值得,忘掉吧。”

那个邓霁月听起来似乎是青梅竹马。

虽然苏叶莱莫名反感她。

但是,能看得出来她是很喜欢秦砚北的,而秦砚北也不排斥她。

他们两人在一起也不错。

秦砚北又不是给她不可的。

董若与见状,只能暗自轻叹。

时间很快过去,两人就这么坐着喝茶,一晃就到了八点。

董若与先站起身,对苏叶莱道:“该走了。”

“嗯。”苏叶莱也放下了茶盏,淡声回应。

她们该启程了。

来回馈当初的那一句:“你就失去一个未婚夫而已,有那么难受吗?”

总统视权利为命。

而她仅仅是想要一个家,想要一个归属,想要一份安定,想要生活是生活。

他打破了她的希望。

那么同样的,她也不会让总统当得安安稳稳。

只是,她失败了。

从史密斯让她上飞机,再到今天忽然要她一个人送苏叶莱。

这都充满了诡异。

他的手下三缄其口,肯定有问题。

她大约是失策了。

因此有一种挫败感。

苏叶莱问她怕不怕。

她一点都不怕。

像她这样的人,生来不知道自己是谁,从小就被孤儿院里抱养而来,训练成为冷血的“杀手”。

每次执行任务,总归会带着血腥,也遇到过多少次的拼死搏斗。

今天这样的境况见得多了,也就习惯了,适应了。

那就不会再怕了。

看苏叶莱淡笑着点头,董若与好奇苏叶莱的答案。

“那么,你怕死吗?”

苏叶莱忽然就玩味笑了一声道:“我说死过一回,你信吗?”

董若与下意识点头,她信。

她都快死过不知道多少回了。

可又觉得不对,苏叶莱不是她。

苏叶莱只是一个普通小孩,上学读书、毕业工作,她如何死过一回?

苏叶莱却略过了这个话题,继而道:“绝境之中,怕,只会让人死得更快,只有不怕,才能绝处逢生。”

董若与有那么一瞬被苏叶莱鼓舞到。

她的不怕是消极的,是悲观的,是被动的。

只是觉着自己死了就死了吧,反正也是无牵无挂,无欲无念的。

随便吧。

而苏叶莱和她相反。

苏叶莱是积极的、向生的、主动的。

这种:我要想办法给自己谋一条生路,我就得冷静下来的强大念力跟定力,令她钦佩不已。

董若与由衷道:“你说的对!你是个十分勇敢的人。”

苏叶莱定定看着她:“你也是。”

董若与苦笑着摇摇头。

“就在这一幢楼里,曾经发生过一起命案,我的未婚夫被杀害,而我就是那个诱饵,他们诓骗了我。

这次刺杀的活动由我向来信任的领导牵头,由同事史密斯执行。后来,他们都如愿升职了。

而我,却像一个懦夫一样,不敢面对,选择逃离了这里。”

所以,她是个懦夫。

当年就选择了逃离这里,她就不是勇敢的人。

面对挫折,她选择当了一回逃兵。

苏叶莱第一回听她提往事,还是如此隐密的往事。

她一直很好奇董若与,不知道为何她会如此洒脱,对于办公室里的是是非非,得得失失,丝毫不在意。

现在忽然明白了。

原来她的人生舞台不在那里。

职场上的那些纠纷争夺,对董若与来说,就如同争糖的小孩子一般,一定是很无趣的吧。

因为不在乎,才会有机会做一个洒脱的旁观者。

可真的到了在乎的事情,能有多少人能够做到真正的洒脱呢?

苏叶莱柔和下目光来。

人心肉长,被人利用背叛的滋味不好受,更何况还是被一个亲近的人。

所以董若与该是和她同一战线的才对吧。

她有一些心疼道:“可你如今重新回来了,就代表你已经跨出了懦弱,你已经开始正面迎击这一切了。”

董若与点头。

是的,她回来了,她选择面对。

只是她没有成功,没有做到想要达成的事情。

“苏叶莱,我没有家,没有家人,如果我不幸遇难了,请帮我把这个交给秦砚北,让他帮忙转交六爷。告诉他,我喜欢那片青山林,请将我的衣冠冢买在那里。”

苏叶莱喝茶的手一顿,募得想要哭。

很想劝慰她,没事的,她们还有机会的。

可当她拿出那个饭碗来,很多话忽然就堵在口中说不出来。

这个碗是她随身携带的。

当初陪她出来旅游的时候,就见过这个碗。

很大一个碗。

当时董若与说,这个碗是当年落魄时候买的,容量大、质量好,既能盛饭菜吃,又能拿来乞讨装钱。

当时不愿意相信,觉得董秘书在开玩笑。

可如今这么珍贵的拿出来。

苏叶莱忽然就信了。

或许,当初她真的拿了这个碗上街乞讨过的吧?

董若与摸着保存完好的碗,似乎是陷入了某种回忆里,她忽然笑道:“回国的时候,身无分文,又没有工作的概念,于是就拿着碗上街乞讨。

有一回,讨到了六爷跟前,他误会我是故意接近他的线人,于是把我抓了起来,亲自盘问了我三天,我如实回答了不知道多少遍,可他就是不信……”

那是她和六爷的初遇。

后来核查得知她的情况属实之后,六爷留用了她。

为了欢迎她的加入,六爷亲自下厨做饭。

她至今还记得那菜的口味,有家的味道。

说来可笑,她又没有家,如何能知道家的味道。

可六爷身上就是有。

是一种莫名的安定感。

六爷说,他终生不婚。

得到这样的答案,她是失落的。

可,也是释然的。

她啊,本来就该是这样,无牵无挂的才好。

这个碗的材质是铝合金制的。

苏叶莱手指触碰边缘的时候,感觉到入骨的寒冷。

她微微晃神。

是啊,该留下一点什么的。

苏叶莱将手上的链子解了下来,交给了董若与。

“好,我答应帮你传达。不过,如果我不幸遇难的话,请帮我把这个带给金铭禾,告诉她,不要难过,更不能自责。我没有离开,会守护在她的身边。”

董若与哑声回:“好。”

两人随后便开始默默的喝茶。

忽然,董若与又道:“金铭禾应该快到国内了吧?”

苏叶莱听完沉下眉,董若与知道?

“你不会放心让她一个人接受采访的,所以从你一个人出现起,意味着她就已经离开了。”董若与笑道。

这是出于对苏叶莱的了解。

苏叶莱忽然也笑了,对董若与的话,不置可否。

“她能够拥有你这样的朋友,真是幸运。”董若与感叹。

苏叶莱想到了前世,那个将她带离前婆家的闺蜜。

这是她人生里的温暖,是阳光。

她怎么允许生活没有阳光呢?

“也是我的幸运。”苏叶莱回答。

董若与细致地将苏叶莱交代的东西收起来,抬眼望见秦砚北正盯着她手上的东西。

他一直坐在离他们不远不近的地方,明明很关心,却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

“他呢?”董若与问苏叶莱。

“嗯?”苏叶莱一下子没反应过来,随后沿着董若与的方向望到秦砚北。

他?

苏叶莱眉头微皱了一下。

董若与又补了一句:“他肯定会很心痛的,他很爱你。”

会吗?

苏叶莱迟疑。

她忽然回想起下午的时候,这是秦砚北第一回如此动怒,也是他第一回这么失控。

她的心底划过一丝不忍。

“劝劝他,找个合适他的千金闺秀,好好谈个正经的恋爱,结婚生子。我不值得,忘掉吧。”

那个邓霁月听起来似乎是青梅竹马。

虽然苏叶莱莫名反感她。

但是,能看得出来她是很喜欢秦砚北的,而秦砚北也不排斥她。

他们两人在一起也不错。

秦砚北又不是给她不可的。

董若与见状,只能暗自轻叹。

时间很快过去,两人就这么坐着喝茶,一晃就到了八点。

董若与先站起身,对苏叶莱道:“该走了。”

“嗯。”苏叶莱也放下了茶盏,淡声回应。

她们该启程了。

来回馈当初的那一句:“你就失去一个未婚夫而已,有那么难受吗?”

总统视权利为命。

而她仅仅是想要一个家,想要一个归属,想要一份安定,想要生活是生活。

他打破了她的希望。

那么同样的,她也不会让总统当得安安稳稳。

只是,她失败了。

从史密斯让她上飞机,再到今天忽然要她一个人送苏叶莱。

这都充满了诡异。

他的手下三缄其口,肯定有问题。

她大约是失策了。

因此有一种挫败感。

苏叶莱问她怕不怕。

她一点都不怕。

像她这样的人,生来不知道自己是谁,从小就被孤儿院里抱养而来,训练成为冷血的“杀手”。

每次执行任务,总归会带着血腥,也遇到过多少次的拼死搏斗。

今天这样的境况见得多了,也就习惯了,适应了。

那就不会再怕了。

看苏叶莱淡笑着点头,董若与好奇苏叶莱的答案。

“那么,你怕死吗?”

苏叶莱忽然就玩味笑了一声道:“我说死过一回,你信吗?”

董若与下意识点头,她信。

她都快死过不知道多少回了。

可又觉得不对,苏叶莱不是她。

苏叶莱只是一个普通小孩,上学读书、毕业工作,她如何死过一回?

苏叶莱却略过了这个话题,继而道:“绝境之中,怕,只会让人死得更快,只有不怕,才能绝处逢生。”

董若与有那么一瞬被苏叶莱鼓舞到。

她的不怕是消极的,是悲观的,是被动的。

只是觉着自己死了就死了吧,反正也是无牵无挂,无欲无念的。

随便吧。

而苏叶莱和她相反。

苏叶莱是积极的、向生的、主动的。

这种:我要想办法给自己谋一条生路,我就得冷静下来的强大念力跟定力,令她钦佩不已。

董若与由衷道:“你说的对!你是个十分勇敢的人。”

苏叶莱定定看着她:“你也是。”

董若与苦笑着摇摇头。

“就在这一幢楼里,曾经发生过一起命案,我的未婚夫被杀害,而我就是那个诱饵,他们诓骗了我。

这次刺杀的活动由我向来信任的领导牵头,由同事史密斯执行。后来,他们都如愿升职了。

而我,却像一个懦夫一样,不敢面对,选择逃离了这里。”

所以,她是个懦夫。

当年就选择了逃离这里,她就不是勇敢的人。

面对挫折,她选择当了一回逃兵。

苏叶莱第一回听她提往事,还是如此隐密的往事。

她一直很好奇董若与,不知道为何她会如此洒脱,对于办公室里的是是非非,得得失失,丝毫不在意。

现在忽然明白了。

原来她的人生舞台不在那里。

职场上的那些纠纷争夺,对董若与来说,就如同争糖的小孩子一般,一定是很无趣的吧。

因为不在乎,才会有机会做一个洒脱的旁观者。

可真的到了在乎的事情,能有多少人能够做到真正的洒脱呢?

苏叶莱柔和下目光来。

人心肉长,被人利用背叛的滋味不好受,更何况还是被一个亲近的人。

所以董若与该是和她同一战线的才对吧。

她有一些心疼道:“可你如今重新回来了,就代表你已经跨出了懦弱,你已经开始正面迎击这一切了。”

董若与点头。

是的,她回来了,她选择面对。

只是她没有成功,没有做到想要达成的事情。

“苏叶莱,我没有家,没有家人,如果我不幸遇难了,请帮我把这个交给秦砚北,让他帮忙转交六爷。告诉他,我喜欢那片青山林,请将我的衣冠冢买在那里。”

苏叶莱喝茶的手一顿,募得想要哭。

很想劝慰她,没事的,她们还有机会的。

可当她拿出那个饭碗来,很多话忽然就堵在口中说不出来。

这个碗是她随身携带的。

当初陪她出来旅游的时候,就见过这个碗。

很大一个碗。

当时董若与说,这个碗是当年落魄时候买的,容量大、质量好,既能盛饭菜吃,又能拿来乞讨装钱。

当时不愿意相信,觉得董秘书在开玩笑。

可如今这么珍贵的拿出来。

苏叶莱忽然就信了。

或许,当初她真的拿了这个碗上街乞讨过的吧?

董若与摸着保存完好的碗,似乎是陷入了某种回忆里,她忽然笑道:“回国的时候,身无分文,又没有工作的概念,于是就拿着碗上街乞讨。

有一回,讨到了六爷跟前,他误会我是故意接近他的线人,于是把我抓了起来,亲自盘问了我三天,我如实回答了不知道多少遍,可他就是不信……”

那是她和六爷的初遇。

后来核查得知她的情况属实之后,六爷留用了她。

为了欢迎她的加入,六爷亲自下厨做饭。

她至今还记得那菜的口味,有家的味道。

说来可笑,她又没有家,如何能知道家的味道。

可六爷身上就是有。

是一种莫名的安定感。

六爷说,他终生不婚。

得到这样的答案,她是失落的。

可,也是释然的。

她啊,本来就该是这样,无牵无挂的才好。

这个碗的材质是铝合金制的。

苏叶莱手指触碰边缘的时候,感觉到入骨的寒冷。

她微微晃神。

是啊,该留下一点什么的。

苏叶莱将手上的链子解了下来,交给了董若与。

“好,我答应帮你传达。不过,如果我不幸遇难的话,请帮我把这个带给金铭禾,告诉她,不要难过,更不能自责。我没有离开,会守护在她的身边。”

董若与哑声回:“好。”

两人随后便开始默默的喝茶。

忽然,董若与又道:“金铭禾应该快到国内了吧?”

苏叶莱听完沉下眉,董若与知道?

“你不会放心让她一个人接受采访的,所以从你一个人出现起,意味着她就已经离开了。”董若与笑道。

这是出于对苏叶莱的了解。

苏叶莱忽然也笑了,对董若与的话,不置可否。

“她能够拥有你这样的朋友,真是幸运。”董若与感叹。

苏叶莱想到了前世,那个将她带离前婆家的闺蜜。

这是她人生里的温暖,是阳光。

她怎么允许生活没有阳光呢?

“也是我的幸运。”苏叶莱回答。

董若与细致地将苏叶莱交代的东西收起来,抬眼望见秦砚北正盯着她手上的东西。

他一直坐在离他们不远不近的地方,明明很关心,却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

“他呢?”董若与问苏叶莱。

“嗯?”苏叶莱一下子没反应过来,随后沿着董若与的方向望到秦砚北。

他?

苏叶莱眉头微皱了一下。

董若与又补了一句:“他肯定会很心痛的,他很爱你。”

会吗?

苏叶莱迟疑。

她忽然回想起下午的时候,这是秦砚北第一回如此动怒,也是他第一回这么失控。

她的心底划过一丝不忍。

“劝劝他,找个合适他的千金闺秀,好好谈个正经的恋爱,结婚生子。我不值得,忘掉吧。”

那个邓霁月听起来似乎是青梅竹马。

虽然苏叶莱莫名反感她。

但是,能看得出来她是很喜欢秦砚北的,而秦砚北也不排斥她。

他们两人在一起也不错。

秦砚北又不是给她不可的。

董若与见状,只能暗自轻叹。

时间很快过去,两人就这么坐着喝茶,一晃就到了八点。

董若与先站起身,对苏叶莱道:“该走了。”

“嗯。”苏叶莱也放下了茶盏,淡声回应。

她们该启程了。

来回馈当初的那一句:“你就失去一个未婚夫而已,有那么难受吗?”

总统视权利为命。

而她仅仅是想要一个家,想要一个归属,想要一份安定,想要生活是生活。

他打破了她的希望。

那么同样的,她也不会让总统当得安安稳稳。

只是,她失败了。

从史密斯让她上飞机,再到今天忽然要她一个人送苏叶莱。

这都充满了诡异。

他的手下三缄其口,肯定有问题。

她大约是失策了。

因此有一种挫败感。

苏叶莱问她怕不怕。

她一点都不怕。

像她这样的人,生来不知道自己是谁,从小就被孤儿院里抱养而来,训练成为冷血的“杀手”。

每次执行任务,总归会带着血腥,也遇到过多少次的拼死搏斗。

今天这样的境况见得多了,也就习惯了,适应了。

那就不会再怕了。

看苏叶莱淡笑着点头,董若与好奇苏叶莱的答案。

“那么,你怕死吗?”

苏叶莱忽然就玩味笑了一声道:“我说死过一回,你信吗?”

董若与下意识点头,她信。

她都快死过不知道多少回了。

可又觉得不对,苏叶莱不是她。

苏叶莱只是一个普通小孩,上学读书、毕业工作,她如何死过一回?

苏叶莱却略过了这个话题,继而道:“绝境之中,怕,只会让人死得更快,只有不怕,才能绝处逢生。”

董若与有那么一瞬被苏叶莱鼓舞到。

她的不怕是消极的,是悲观的,是被动的。

只是觉着自己死了就死了吧,反正也是无牵无挂,无欲无念的。

随便吧。

而苏叶莱和她相反。

苏叶莱是积极的、向生的、主动的。

这种:我要想办法给自己谋一条生路,我就得冷静下来的强大念力跟定力,令她钦佩不已。

董若与由衷道:“你说的对!你是个十分勇敢的人。”

苏叶莱定定看着她:“你也是。”

董若与苦笑着摇摇头。

“就在这一幢楼里,曾经发生过一起命案,我的未婚夫被杀害,而我就是那个诱饵,他们诓骗了我。

这次刺杀的活动由我向来信任的领导牵头,由同事史密斯执行。后来,他们都如愿升职了。

而我,却像一个懦夫一样,不敢面对,选择逃离了这里。”

所以,她是个懦夫。

当年就选择了逃离这里,她就不是勇敢的人。

面对挫折,她选择当了一回逃兵。

苏叶莱第一回听她提往事,还是如此隐密的往事。

她一直很好奇董若与,不知道为何她会如此洒脱,对于办公室里的是是非非,得得失失,丝毫不在意。

现在忽然明白了。

原来她的人生舞台不在那里。

职场上的那些纠纷争夺,对董若与来说,就如同争糖的小孩子一般,一定是很无趣的吧。

因为不在乎,才会有机会做一个洒脱的旁观者。

可真的到了在乎的事情,能有多少人能够做到真正的洒脱呢?

苏叶莱柔和下目光来。

人心肉长,被人利用背叛的滋味不好受,更何况还是被一个亲近的人。

所以董若与该是和她同一战线的才对吧。

她有一些心疼道:“可你如今重新回来了,就代表你已经跨出了懦弱,你已经开始正面迎击这一切了。”

董若与点头。

是的,她回来了,她选择面对。

只是她没有成功,没有做到想要达成的事情。

“苏叶莱,我没有家,没有家人,如果我不幸遇难了,请帮我把这个交给秦砚北,让他帮忙转交六爷。告诉他,我喜欢那片青山林,请将我的衣冠冢买在那里。”

苏叶莱喝茶的手一顿,募得想要哭。

很想劝慰她,没事的,她们还有机会的。

可当她拿出那个饭碗来,很多话忽然就堵在口中说不出来。

这个碗是她随身携带的。

当初陪她出来旅游的时候,就见过这个碗。

很大一个碗。

当时董若与说,这个碗是当年落魄时候买的,容量大、质量好,既能盛饭菜吃,又能拿来乞讨装钱。

当时不愿意相信,觉得董秘书在开玩笑。

可如今这么珍贵的拿出来。

苏叶莱忽然就信了。

或许,当初她真的拿了这个碗上街乞讨过的吧?

董若与摸着保存完好的碗,似乎是陷入了某种回忆里,她忽然笑道:“回国的时候,身无分文,又没有工作的概念,于是就拿着碗上街乞讨。

有一回,讨到了六爷跟前,他误会我是故意接近他的线人,于是把我抓了起来,亲自盘问了我三天,我如实回答了不知道多少遍,可他就是不信……”

那是她和六爷的初遇。

后来核查得知她的情况属实之后,六爷留用了她。

为了欢迎她的加入,六爷亲自下厨做饭。

她至今还记得那菜的口味,有家的味道。

说来可笑,她又没有家,如何能知道家的味道。

可六爷身上就是有。

是一种莫名的安定感。

六爷说,他终生不婚。

得到这样的答案,她是失落的。

可,也是释然的。

她啊,本来就该是这样,无牵无挂的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