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人正是署长。
毓殊还穿着白天的那套猎装,但她没戴帽子,也没化妆,此时她看上去不那么男孩气。署长见此人一副女相,心有疑虑,也没多说什么,而是道:“公子怎么还没离开?还在这么危险的地方。我们走!”
他拉住毓殊的手。毓殊站定不动。
“金公子?金少爷?”
“署长,记得去了新京誓死效忠满洲国。”毓殊说。
署长露出招牌陪笑:“那是,卑职誓死效忠满洲国!”
毓殊掏出挂在腰间的左轮顶住他的脑袋:“该把我阿玛的遗物还给我了。”
署长还没明白遗物是什么意思。枪口火光迸发,大口径子弹打碎署长的颅骨,从他脑后射出。当他的尸身软绵绵倒在地上时,毓殊看见他的后脑勺出现碗口大的伤疤。
毓殊俯身摘下署长的白手套,在他的右手大拇指上找到了她的羊脂玉扳指。这时另一伙人从火海中冲出来,是丁六、崔七、还有王进忠。三人穿着警服,端着从警察那抢来的枪。
丁六和崔七用枪指着毓殊的脑袋,毓殊举起双手,左手挂着左轮手枪。丁六一把夺过左轮,还朝她的膝盖窝踹了一脚。毓殊跪在地上,眼皮跳动。
哪里出错了?王进忠为什么要杀她?毓殊想不通。
“丁六崔七,把枪收起来。我觉得不是她。”王进忠弯腰扶起毓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