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峰扣动发机,弩箭发出清脆声响。
野兔惊恐地跃起,然而箭矢的速度比它更快,准确地穿透了它的身体。
野兔挣扎了几下,便倒在了地上。
林峰满意地点点头,这只野兔足够他们美餐一顿了。
这还没有结束,接下来骑马带着韦恩巡视营地安全,看看昨晚的郊狼还在不在。
他能凭直觉感知周围动物的存在,要是有成群郊狼的话,多少能知道点什么。
韦恩嗅觉灵敏,让它前面带路。
跑了三圈也没看见半只狼的身影,倒是遇见一只大猫,尾巴很短,耳朵上有一撮长毛,应该是猞猁。
这种动物在北美很常见,俗称山猫,绰号“屠狼高手”。
狼跟猞猁属于竞争物种,会通过杀死对方幼崽来把竞争对手扼杀在摇篮里。
乔伊在他面前如同一道屏障,除非饿花眼了,否则猞猁不会跟一匹高头马过不去。
想把它收进小世界带回去玩玩,想想还是算了,一只大猫而已,等遇上山狮或者美洲豹再说。
他更喜欢饲养豹子,感觉那玩意看上去更霸气,尤其是身上的斑点。
绕来绕去也没发现郊狼,昨晚的那群崽子应该已经逃了,要不然可以展示一把AR15的威力。
回到营地,戴维正在清点牛群数量,看看有没有走丢的。
“怎么样,BOSS,有什么新发现。”戴维问道。
林峰摇了摇头,“一群孬种,连试也没试就离开了,真给犬科动物丢脸。”
林峰的话让戴维笑了起来,“看来它们还挺聪明,知道惹不起就躲远点。”
他又说:“不过我发现一个问题,这片草地可能是那群郊狼的地盘,我们属于入侵者。”
“真假,你怎么知道的。”
“我在草地上发现了不少干狼粪,这是它们标记领地的方法之一。”
林峰不置可否地耸了耸肩,怪不得总觉得那群郊狼的眼神挺可怜,原来自己才是入侵者。
人家正怀念故土呢!
开始着手处理野兔。
他熟练地剥皮去内脏,把兔肉切成小块串在树枝上,准备做一顿美味的烧烤。
韦恩和大卫闻到香味都围了过来,眼巴巴看着他手中的兔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