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这种一时上头出来的情侣,一定是只认识不久的吧,布琳随手拉开文奈的记忆胶卷,果不其然在里面看到了墨绿色头发的男人。

嗯,在德雷斯罗萨那地方天天腻在一起真是无聊死了,布琳翻过两人逛街吃、冰淇淋、买菜、一起进酒吧和赌场玩的经历,不知为何,越看越烦躁。

布琳手速越来越快,干脆把胶卷往前一扔,咕噜噜滚出好远,但即使是这样,布琳也能看到那抹墨绿色时不时闪现。

他们两人到底认识多久了!?布琳看着手里胶卷上已经是小孩子模样的两人,有些崩溃。

如果把人的一生比作电影,那总有些经历值得大书特书,剩下的则是会在一个转场后就跳过,很不巧的……不知何时,布琳头发已经凌乱,稍稍露出额头第三只眼的轮廓。

因为这只与常人不同的眼睛,她小时候常常被人追着喊作怪物,他们强行把她的刘海剪掉,任由小女孩无助地哭泣。

后来,她学会了用乖巧可爱伪装自己,讨得mama的欢心,学会变成比那些嘲笑自己的人更可怕的家伙,这样才能不被欺负。

她看着手中的记忆胶卷,这个女人曾经也被叫做“红发女巫”吗,那个时候她是怎么想的呢?翻过胶卷的速度缓慢了下来,布琳有些不敢看接下来发生的事。

然而在下一页,她的三只眼都猛得睁大——咖喱?这个女人居然用咖喱就征服了那些讨厌的家伙!而且即使被这样叫过,女人也从未更改过自己的发色。

到现在,昏倒在布琳的飞毯上的女人身旁散落的也是蜿蜒的红色发丝,虽然不复当年的鲜艳,却像是打翻了的陈年红酒,衬得她肤如凝脂,在布琳眼中……居然变得美丽起来了。

布琳狠狠摇头,她终于看到了两人相遇的起点,那棵结满金黄橘子的果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