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真的为那孩子感到惋惜,有种恨铁不成钢的心情:“而且啊,为什么要穿成那个样子啊,那个年纪的年轻人真的不觉得羞耻吗。”

伯纳德倒是了解过一点:“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管那叫做个性。”

“可是大晚上的,干那么危险的活,也不至于把自己打扮得花花绿绿的吧,为什么要红绿搭配啊,为什么要穿着绿色的短裤啊,为什么还要戴着那么奇形怪状的眼罩面具啊,这不应该是不到十岁的男孩儿才可能喜欢的吗?”

“别说灯一晃了,光是月亮光一照,都感觉在发光吧,那不率先就成挨打的靶子了?为什么不改成黑色的?”

特梅姆突然意识到什么,不敢置信地捂住了嘴:“难不成...他觉得这样很酷?”

伯纳德想起了哥谭市内市民们流传的一个笑话,友情地分享了出来:“可能是因为,蝙蝠侠故意那么设计的服装,为的就是让罗宾吸引火力。”

特梅姆满脸写着不赞同:“太没有良心了。”

他们两个你一句我一句,只有迪克不说话。

不仅不说话,在两个大人面前,他甚至有些抬不起头。

啊,心里面,总觉得心里有黑乎乎的东西啊!啊!!!

“同样的年纪,还是得看我们理查德,”迪克的沉默引起了特梅姆的注意,她抵着嘴咳了两声,不忘夸他,越看越满意,“事业有成,脚踏实地。”

“是啊,能力很突出,”伯纳德对这个实习生也很满意,表达了上司对其的期许,“工作也很努力,前途无量。”

“就是和那种不务正业的中二病晚期不一样,诶,理查德,你眼眶里好像有什么...?”

迪克哈哈两声,掩盖异样,内心在滴血:“那当然了,我已经是个成年人了,早就不那么幼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