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达纽约时间尚早,距离开会还有一段时间,特梅姆便在纽约闲逛参观了起来。

没来过,多看两眼。

所谓旅行,就是从自己活腻了的地方,去别人活腻了的地方。

不愧是国际大都市,哪怕她身边跟着一个看着就像危险人物的杰森,纽约的市民也是如此地具有包容性,压根就不会多看一眼。

就像是哥谭一样。

不同的是,哥谭的市民们会加快脚步,紧急避险。

而纽约市民往往要更加大胆一些,比起[对方有可能是罪犯]这种哥谭风格的想法,第一反应是[对方应该在玩cosplay]。

怀抱着这样的英勇无畏,一个擦肩而过之际,训练有素的抢劫犯的反应飞快,极其速度地当起了扒手,在抢到东西后狂奔着拉开了距离。

特梅姆只感觉有股风吹过,再一搭眼,手里的鸟笼子不见踪影。

——飞奔而去的抢劫犯手里正提着一个平平无奇的鸟笼子,似乎看上去很是急切的样子。

不理解。

尊重吧。

纽约的抢劫犯也太没追求了。

怪不得都说哥谭市才是行业尖端,是全国的人才市场。

你这小偷小摸放到哥谭市,连哥谭警察局的工作人员都会出言嘲笑,问你哥们到底行不行的程度。

挠挠头,毕竟也是酒厂特意给总统准备的礼物,特梅姆侧身拍了拍杰森的胳膊:“抢回来就行,这里不是哥谭,别搞出什么伤残。”

啊不对

就算是在哥谭,也不能搞出什么伤残。

主要是纽约的人,看起来好像也没有哥谭人抗揍的样子。

纽约到底行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