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对于这块城市中的顽固污渍,年轻的迪克还没有太大的认识。

因为他忙着做小丑。

那些年,在哥谭,小丑还没有之后那让路人闻风丧胆、极为复杂的符号含义。

作为为数不多的娱乐活动,人们很乐意在闲暇时间买一张票,去马戏团专门瞧一瞧可爱的小丑,好放松一下心情。

这在之后,简直就是不敢想的事情。

自幼在享有盛名的马戏团长大,从出生起就积攒起了杂技演员的工作经验。

这时年幼迪克的想法就和年幼迪克的想法一样简单,对自己未来的职业规划也十分朴素简单。

才7岁就已经有了7年的工作经验,可谓是此行业中的尖端人才啊。

但人生就像打电话,不是你先挂,就是我先挂。就好比小丑抹口红,要给你点颜色瞧瞧。

8岁那年,由于拒绝向当地黒帮上交保护费,在某次马戏团的表演中,本地不讲礼的黒帮暗中在绳索上淋上硫酸,导致他的双亲坠落身亡。

由此,这悲惨的遭遇使得迪克和黒帮结下了深厚的仇恨。

同样和黒帮互看不顺眼的,还有收养了他的慈善家布鲁斯。

只不过作为一个靠谱的成年人,布鲁斯的志向也要比他更远大一些,他看不惯的还有这个腐朽的哥谭市。

年轻人,随着我举起革命的旗帜,拯救这个城市吧!

这句话,或许就是后来[让哥谭再次伟大]口号的雏形。

事实证明,还没有被社会毒打过的迪克,就是对这种发言没有抵抗力。

于是他握紧拳头,走上了打击犯罪的道路,也在之后成功为双亲报了仇。

越是痛苦,就越要笑得大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