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其实没什么特别的,就像骑自行车一样。
只是自行车着火了,路上也着火了,全是火坑而已,因为是地狱。
我,讨厌上学。
别人我信不太过,所以每次我想逃离这里的时候,都是去找害我不得不跟他一个学校受苦的布鲁斯,试图让他搭把手。
这人都已经长到188了。
带着他过来,总没有拖着一个梯子过来显眼吧。
我也不想的,我真的爬不上去。
从那一次体育课,我跳远跳了50厘米,把铅球扔出了负1米距离,瞥见围观人群中布鲁斯那沉默诧异又不解的眼神时,我就对自己有了很深刻的认识。
他被打击到了。
我也一样。
从此以后,我们心照不宣,再也不提起这件事情。
但他会在每次我把他拽到这里来之后,扫一扫围墙的高度,意味不明地嗤一声,然后带着不可查觉的可怜目光,拒绝我的请求。
所以当这次布鲁斯带着我爬墙的时候,我搂住他的脖子,看着逐渐拉开的、与地面的距离,还有点不敢置信:“你怎么突然这么好说话了?”
嗯,手臂很有力量,一看平时就没少锻炼。
我的青梅竹马虽然是个阴暗逼,但还好不是个细狗,不然我真的会笑话死他。
188的细狗,嗤。
想到这里,我有些忍俊不禁,嘿嘿两声。
这倒是让专注于观察围墙上方的布鲁斯瞥了我一眼,不知道有什么可乐的。
“这很反常,韦恩同学。”
因为能够离开这个鬼地方,我的心情不免好了起来,打趣起他邀请我出去的发言。
“我说,你该不会想趁机,在什么音乐节的某个曲目时玩求婚吧?可不行整这么吓人的活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