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这个道理。
都说拆伙了,喜春也公事公办了:“是可以啊,你重新置几个药材庄子都没问题,可你不该拿合伙的东西给你自家的用啊。”
往小了说,这也是公器私用了。
“你挪了这边庄子上的,你跟我们说过一声儿吗?”
没有吧?挪用庄子上的东西不吭声,有一回就有二回,看顾氏的模样也没有想自己置办的意思,以后用着用着这东西就成她私家庄子上的了,这边合伙的庄子上差又怎的办?
买呗,两家出银钱再买新的,她就只消出一半儿的钱,直接省下了一半的钱,这算计打得多精明?
都是做买卖的,谁也不是傻子。
人家愿意吃亏那是有原因的,喜春以前让顾氏占了多少回便宜,看的就是她四哥的面子,如今她不乐意吃亏了,该说的话就摆明了说了。
宁家是她娘家,娘家都起来了,喜春也不想掺和进去。
顾氏还强词狡辩:“我就是用用,又不是不还。”
是不还,反正喜春这么多年就没见她还过。
就连他们每年给送的年礼,都是一堆一堆的送,顾氏回的是什么?什么乡下里摘的野菜,布头野果子等,还有娘家里给他们送的小玩意,家里吃不完用不完的,尽数给送了来,还说甚都是自家里的,比外边卖的好。
他们周家自己庄子里就有,哪怕没有,外边也多的是村里的人摘了菜蔬来卖,哪里就比不上他们顾家的了。
从县里带上来的,还能比在府城里买的新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