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回到学校,将第四街的情况跟黄元说了一下,黄元竟然一点都不意外。
不是他知道了什么,而是他早就猜到了这一切。他说容易的钱不是给他挣的,还说他只能在南门镇建一条街。当第一条街建起来后,后面的街区就变成了容易的钱,那是给某些人准备的,不是普通人有资格赚取的。
他倒是一个明白人。挣钱,挣大钱,还轻松,容易,这种事有,但前提是你得有实力,而且是特殊的实力,比如权力。
显然刘维明、百人团和黄强,都属于这种有权力的人。
黄强以前可以看做是百人团一系,但随着控制了马家窝棚,现在有了自己的根基,看到他跟刘维明混到了一起,大概还能看出他似乎已经不再受百人团控制,或者正在试图摆脱百人团的控制。
当金乐将自己的态度告诉黄元后,他开始意外了。
“你这不是把钱往外推吗?你真没必要硬拉上我。有我没我,都一样。”
这点倒跟黄强说法一致。
金乐道:“哎,你小子真是个商人啊。你知道咱们宿舍里,我要找一个人当兄弟,会找谁吗?”
黄元道:“当然是我了。”
金乐摇头:“不,你确实很会办事。但真要跟一个人当兄弟,我选梁柱。梁柱虽然脾气臭,但有一点,他会跟我患难与共。”
黄元大受打击:“为什么,你这没有道理。你跟他做兄弟,没什么好处。”
金乐教育他:“你得好好想想了,做人,不能永远只想着利弊。有时候你会知道,兄弟不是钱能买到的。人可以跪着挣钱,但不能真的做了钱的奴隶。”
黄元大受震动,尤其是金乐说‘人不能做钱的奴隶’时,颇有一种高深莫测的味道,让他还不太明白,但觉得好像很有道理。
他想了很久,似乎想明白了:“我懂了。你放心,既然你让我帮你做事。那我一定会跟他们谈出一个合理的价钱,一定能得到比他们打算给你的更多。”
金乐不由摇了摇头,这小子还是不明白。
不过黄元确实做到了他以为的,当天晚上他就回了趟南门镇,给金乐谈到了一个非常有利的条件。
在第四街的合作中,刘家窝棚负责清理土地,不需要黄元投入任何资金,回报是他们占两成街区地皮,黄强拿一成,金乐拿两成,还有一成地皮留作公地。在后续开发中,将由黄元和金乐合股的新街置业投入全部资金进行开发,获得剩余的四成地皮。加权算下来,金乐将能从总收益中得到28%的份额,比在第三街翻倍还多。不过黄元还是得到最多的,他得到了32%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