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钟灵的癖好

给两人买,也忘不了两个姐姐,什么时尚裙子,真皮高跟鞋,纯天然化妆品,统统都是每人一套。

买了一天,结果才花出去20金,默默算了一下,以他现在的财富,每天都这么花钱,他得花2800年才能花完。实际上根本花不完,因为每天还有利息,大户银行放贷的利率超过百分之十,给金乐的存款利息只有百分之二,但每天就有超过1000金的利息。所以他玩命花钱,每天财富还会继续扩大。

得到礼物高兴的桑姑,加上心疼少爷的沈绫罗,晚上又是一番更卖力的双剑合璧,让金乐彻底清爽,心无杂念,第二天中午就进了城,去了钟灵家,晚上终于老老实实陪她睡了一个素觉。

再次见面,钟灵竟然不让他叫姐姐了,说是平时不用叫。

金乐悟了,原来是癖好。

钟灵为什么会有这种癖好?金乐有点猜不到,她出身豪门,上无父母,自幼没有受过苦,更没有人能威胁她,要说想要弟弟是因为孤单有点牵强,毕竟她还有两个妹妹。如果是想在沉重压力下找点心理依靠,她应该喊金乐哥哥,或者爸爸,明显兄父这样的身份更有安全感。难道是放不开?

金乐考虑着,想着下次的时候,要不要让钟灵改口试试。

“会长。你是不是很想有个哥哥?”

没敢提爸爸,是因为三姐妹的父母似乎都不在了,家里连长辈生活的痕迹都没有,她们应该是幼年丧父这种情况,提了徒增伤心。

“不是啊。倒是想要个弟弟来着。”

“为什么?”

“可能是小时候,亲戚们经常催促父母生个弟弟出来,结果钟毓和钟秀都是女孩,我看到爸妈以前经常偷偷叹气。妈妈很自责,爸爸在外面感觉有点抬不起头。所以就想着,要是有个弟弟就好了。”

“难怪你让我喊你姐姐。姐姐~”

金乐顺便喊了一声,声音暧昧。

钟灵不由脸一红,仿佛触动了某个机关。

恼恨道:“不许喊,臭弟弟。”

她现在不方便,不然肯定要跟金乐大战三百回合。

作者:这章改的稀碎啊。删除了至少两千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