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有决斗俱乐部的活动,弗立维教授和贝尔在当裁判,几组人乒乒乓乓打个不停。
弗立维教授看到查尔斯后把他拉到一边,低声问:“那天晚上你对付西弗勒斯的魔咒不是英国的魔咒吧?”
查尔斯说出早已想好的借口:“那个是中国的魔咒,我给那边的朋友送了不少蜂蜜公爵买的零食,朋友就写信教我这个魔咒。”
弗立维教授认真地说:“伱的魔杖很长,他们喜欢把魔杖做成剑,从这点来说他们的魔杖比较适合你。”
查尔斯点了点头,教授说得有道理,不过那边多是三尺木剑,比自己的魔杖长一倍。
弗立维教授继续说:“我不反对你们学习外国的魔咒,但是你要注意,我在一年级的第一节课时就说过魔咒发音问题,这是最容易出错的地方。”
查尔斯点头受教,自己现在说普通话还带着上辈子的口音。
不过弗立维教授不清楚的是,那边的魔咒重意不重形,意念到了口音别太离谱就没事。
说到那边的木剑,查尔斯眼睛一转,想起一件事来。
“教授,”他问道,“我看一些古老的小说里有巫师把魔杖藏在拐杖之类的地方,还不妨碍使用,是不是真的啊?”
小说里确实有这样的情节,不过霍格沃茨现在就有现成的例子,海格把自己的魔杖藏雨伞里。
弗立维教授点头说道:“那是《国际保密法》以前的事了,有些巫师和麻瓜生活在一起,就想办法把魔杖藏起来。”
他看到查尔斯跃跃欲试的样子,想了想年轻人的德性,就问:“你该不会是想做一把剑,再把魔杖插进去吧?”
查尔斯没想到自己的想法被看破了,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他确实是这么想的,长剑和魔杖一体,实用与否先不说,主要是帅啊。
到时候想个法子把“万咒皆终”附在剑上,对面来的魔咒一剑砍掉,自己再瞬移到对方身后,一剑砍下去说不定铁甲咒都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