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他们私底下都称呼我为庸王......”
说到这里,弗耶戈低下头,用手背轻轻地拂过了伊苏尔德的侧脸。
“但我是庸王么?不,你知道我的,你懂我的,我什么都清楚。
哈,我并不是一个傻子,我的母亲出生低微,在我还没有进学堂之前,她就告诉了我该如何生存。
我知道自己最大的优势是什么,就是我的血脉,我不需要学习什么治国,更不需要学习什么权谋,我只需要好好地享受我的王储生活,同时培养一个手套......
你知道手套么,伊苏尔德,贵族们在骑马时,怕马鞭弄脏了自己手,会特意用珍贵的皮料制成手套,我也有手套,但它不是戴在手上的。
他,是我哥哥的心腹。
他是一个好手套,完美地完成了我给他的任务,我的哥哥可能怎么也不会想到,他的心腹会给他的酒里加料......
但手套再怎么好,也会旧,也会小;
当我成为国王后,我需要一个新手套,我最初选择了一个同为皇族的女人,但她太蠢,她的脑子早就已经被书籍上记录的那些道理扭曲了。
所以我选了另一个手套,他好像叫赫卡里姆,是一个出身卑微的骑士,但他很有天赋,同时天生残暴,他能弥补我治国的短板......
我不需要发展,不需要治理,我只需要去抢,我的手套会帮我抢来我所需要的一切!
但,我遇到了你......
我从未想过我会在某一刻对一个女人动心,你相信么,在遇见你后,我忽然发现权利、国家乃至是我的生命都变得廉价了起来,只有你才是最珍贵的。
你是一个善良的人,你喜欢这个国家,你爱着这个世界;
为了你,我愿意改变,我开始尝试着让这个国家变好,我开始在你的辅佐下尝试着成为真正的国王。
那段时间,似乎所有事物都好了起来,国家开始越来越繁荣,就连我内心的黑暗似乎都被你完全驱散。
但......我们忽略了这个世界的本质,善良的人没有好下场,我们的幸福在他人看来是一种罪恶。
他们派刺客......
他们......
杀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