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盗横行江湖的时候,当时江湖中没有一个人不知道他的,他所杀之人,全身无一伤痕,只有胸前多了五个像梅花般排列的血痕,人人都知道那就是梅花盗的标记。”
说到这里,蔷薇夫人苍白的脸上浮现一抹晕红,似是对此人深感厌恶,冷冷道:“他不但劫财,还要劫色,江湖中无论黑白两道,都恨他入骨,却拿他一点法子也没有。但只要有人说出要和他作对的话,不出三天,必死无疑,胸前必定带着他那独门的标记。”
满江雪很给面子地拍手笑道:“原来如此,要想杀‘梅花盗’,就得穿上金丝甲。这样他就没法子杀人啦!怪不得大家都想要金丝甲。可又与那位‘江湖第一美人’林仙儿有什么关系?”
“自然是有的。梅花盗自从在三十年前销声匿迹之后,江湖中人本都以为他已恶贯满盈,谁知半年多以前他竟忽又出现,就在这短短七八个月里,他已又做了七八十件巨案,连华山派掌门人的女儿,都被他糟蹋了。自从他再次出现后,江湖中稍有资产的人,都已人人自危,稍有姿色的女子,更是寝食难安……”
满江雪一听,眉头就皱起来。
虽然只是游戏,但她奉行玩得开心原则,只要让她不爽,就立刻解决掉,而采花贼,素来是满江雪最厌恶的。
“好,我必然杀了他,你且放心吧。”
蔷薇夫人深深看她一眼:“所以……已有九十余家人在暗中约定,无论谁杀了梅花盗,他们就将自己的家财分出一成来送给他,这数目自然极为可观。除此之外,江湖中公认的第一美人林仙儿也曾扬言天下,无论僧俗老少,只要他能除去梅花盗,她就嫁给他。”
满江雪玩笑道:“姐姐想拿金丝甲,难不成也想娶林仙儿?”
蔷薇夫人已发现她对自己其实毫无杀意,又或者说,她其实对在场的所有人都毫无杀意,只是对方找死,她便如扼杀一只蝼蚁般将其抹除罢了,平常时候,只要不碍事,哪个正常人会去特意杀死蝼蚁?
只是这样一来,却又显得满江雪更可怕。
“可惜我不是个男人,对江湖第一美人没兴趣。不过嘛,我对钱财还是颇有兴趣的。”
蔷薇夫人娇笑着,她年轻时也是个美人,只可惜现在却体态臃肿,神情忸怩,显得滑稽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