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如果您愿意等待,我们可以提交更多的资料!”中年男人拿出了一些小心保管的笔记本,“我们在各大要塞里都有同志,有勤杂工、厨子、下级士兵,还有一些已经当上了小队队长!”
格里菲斯接过笔记,飞快地翻阅了一下。迦南通往外界的路线被封锁以后,邦联和启明郡的特工就开始制作备份的情报集,等待时机成熟送出去。
他们准备好的情报包括但不限于地图、军队部署、非凡者的能力特点和要塞工事。但是,对于迦南的高阶封印物和强者的信息所知甚少。
“我没有时间,必须立刻转移,”格里菲斯把笔记本收好,“行动开始前,我们会派更强大的先遣队进来,与你们汇合。”
“那敢情好!我们有半精灵和人类组成的游击队,有武器!”
这些人派得上用场……格里菲斯点点头,起身准备离开。情报工作是有极限的。要想探明迦南真正的实力和底牌,只能靠格里菲斯亲自试探,或者开战前的攻击性侦察。
临走前,他又想起一件事:
“与迦南的战斗非常危险,你们想清楚了吗?”
中年男人愣了一愣,“您是问,我们为什么这么做吗?”
他望着门外,在外面玩游戏的小姑娘,动了动嘴唇:
“瑞拉今年六岁了。早些年,我们住在更靠近城区的地方,那里的食物更新鲜,治安也好。我甚至考虑过放弃这份工作,老老实实的安顿下来。毕竟,被宪兵队逮住可不是闹着玩的。
“我和大伙一样,在尖耳朵的农场和码头上干活。”
格里菲斯一言不发,他看到男人的眼神正望着很远的地方:
“两年前,内人得了一种怪病,皮肤上出现了鳞片状的藓,手指、脚趾都变形了,像鸟爪一样,整夜整夜的睡不着。住在下水道里的很多人都这样,有人说闻一闻缝里泄露出来的雾就会好。
“我们照着做了,一开始是有些效果。尖耳朵发过一些药,吃了会缓解疼痛,但是后来我们发现那是地嗪,人一沾上就离不开了!
“没过多久,内人的神智开始变得不正常。
“我们试过搬到别的地方住,但是,内人她已经离不开那些雾和地嗪。半天不碰,她就和发癫一样,口吐白沫。”
这个干了九年特工的男人在格里菲斯面前抹了抹眼角:“内人走了以后,我带着瑞拉搬到这里,离那些害人的东西远一点。但是,只要还在迦南,就那奇怪的雾就无处不在。
“我想过找机会离开这里,回启明郡,但是,瑞拉,她,她才六岁,已经长出了一条尾巴……”
男人吸了吸鼻子,仰起头来:“这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由。
“那些半精灵的工作是打仗,在最危险的地方和兽人、怪物打一辈子。尖耳朵远远的给他们下命令,像斗蚂蚱一样送他们去死,活下来的回到城里,稍有不从就会被处置。我见过好几次,巫师和宪兵把他们成片烧死在广场上。
“您看,只要是脑袋还健全,没有被尖耳朵弄坏了脑子的人都没得选,
“迦南要毁灭了,但我们不会跑。这座城市是他们的,也是我们的,是用我们的血和泪筑造的。”
……
越是深入迦南,格里菲斯越认不出这里。
如果说,从远处眺望的轮廓还是他记忆中华美的神秘都市,身临其中时就完全不是这样了。
城里的各种装饰都极其精致,却被幽冥迷雾笼罩。
夜晚再次降临,月色下,一种静若无声、似有方向和意图的虚幻波纹,从遥远的天幕,沿着在静谧城市上微微闪烁的月光悄悄涌来,就像要涌到海滩上的浪。
这道浪又阴又诡。就在它悄无声息地消失在屋檐、立柱和高墙之间的黑暗时,一阵阵若有若无的,似乎来自地底的尖叫猝然爆发而出。这种极度痛苦和绝望的尖叫,甚至连模仿,都足以撕扯一个人的神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