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字对于白宝灵来说不难,就是写字对于她来说很陌生。一开始写的时候,白宝灵连笔都握不好,歪七八扭地写了几个字,自己都看不下去了。再看秀才,一笔一划,工工整整,比书上写的还要好看。而秀才的毛笔只是最便宜的那种,甚至还有点飞毛,可见技术才是最重要的。
很快一个早上就过去了,白宝灵看着自己临摹的字,终于勉强有个样子了。
秀才拿起来看了看,称赞说:“你学得很不错,一早上就能进步都这里,只要勤加练习,很快就能学好了。”
“真的吗!”白宝灵很惊喜,她原本还担心自己学得慢来着。
“写字最能体现一个人的心性,越是心静的人,写得越好,反之就是毛毛躁躁的。可见你有学习的心思。”秀才解释说。
听到秀才这么说,白宝灵顿时觉得自己爱上学习了。
眼见已经中午了,秀才让白宝灵先吃饭歇一会。白宝灵拿出青萝给自己打包好的大肉包子啃了起来。心想快点吃完再练习一会写字。
原本青萝还说要给她准备几样菜带着去学堂吃,白宝灵嫌这样太过显眼了,而且她也想少吃一点,当做减肥。
刚啃了几口包子,白宝灵就看见秀才在喝米汤,清汤寡水的,就碗底晃着几颗米。
秀才看起来可能比阿禾高一点,这么高的一个人就靠着这一碗汤当做一顿饭,也着实是可怜。
“先生,包子我吃不完,给你吃一个吧。”白宝灵的小胖手举着包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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