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自家朝朝是最棒的。宋笙对比了一下自己,心里怀疑了一下自己究竟能不能和自家朝朝考上同一所大学。
她是真的很喜欢朝朝,不仅是因为她是自己的任务对象,更因为朝朝真的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朝朝善良,可爱,有耐心,有时候她都觉得自己叽里呱啦的唠叨的不行,朝朝却还是耐心的听自己讲话,做到事事有回应。
她会把自己说的每一句话放在心上,有时候自己都不记得的小事,她却能记得清清楚楚,并努力满足自己的愿望,比如上次的荷花酥。
她见过朝朝每天放学后到处打工的样子,即使累的满头是汗,也不舍得买一瓶水,却会买水送给一旁同样满脸是汗的老人。
宋笙知道她不想自己看到她狼狈的样子,所以每次只是偷偷的跟着,主要是宋笙害怕会有人在校外找朝朝麻烦。
她也见过朝朝厚厚的练习册,摸过朝朝手指边厚厚的写字茧,看见过她重重的黑眼圈。
她像是一颗落到贫瘠土地上的种子,看不到阳光,感受不到温度,没有雨水的滋养,没有任何人的照料。可她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艰难的获取着自己需要的养分,努力从贫瘠的土地中探出头来,发芽,长大,努力的开出花来。
她说,没有什么可以击垮我,我不会放弃。
她就这样开出了美丽的鲜花,让所有人为她久久驻留。
没有人能比朝朝做的更好了。
朝朝值得世界上最美好的一切。
宋笙想,她也要好好努力,只有这样才能跟上朝朝的步伐,以后她们才能一直在一起。
她从书桌中掏出熟悉的五年高考,三年模拟。林苔察觉到她的动作,停下了写字的动作,疑惑的朝她看了一眼。
“我也要好好学习,向朝朝看齐”,宋笙握了握拳,坚定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