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打架,想起那日,秦祭酒心有余悸,文人打架,抓头揪须,斯文扫地,形容狼狈啊。

事情要从那日说起,万岁爷将连慕重考卷子下发后,原先挨个打招呼让评卷官严审的范公,看得狂喜,说这篇文章比历届状元的文章,水平高出不知多少,提议甲等已不足评这篇文章,定要优甲等,意是比甲等还更上一层之意。

不仅如此,还要把原卷子收录在京中贡院,待明年会试后,与状元的文章一道刻碑,以供后人瞻仰。

这两条都破了例,自本朝起始到如今,从未有过优甲等这样的卷评。

而且,除了状元外,更没有将他人文章破格收入贡院的先例,便是许多大儒名士的名篇,也不得而入,不是状元的应试文章,不可入贡院,这是规矩,是几百年摸索出来,为了杜绝有人钻空子而流传下来的规矩。

入贡院,即意味着代代相传;代代相传,即意味着千古流芳。

以前的朝代,那些被选入贡院的文章刻成的碑文,经历岁月、经历战乱,又经历改朝换代,现如今还有许多在各贡院里收藏,流传至今。

这两条都打破了常规,尤其第二条,不得了啊。

于是一人说没有前例可循,恐怕不妥。

范公驳,这文章是不是比以前的状元文章要优?立意格局,都不在一个层次,这么处理已经很委屈了。

另一人提出强烈质疑,说这坏了规矩开了先河,恐怕往后都有人效仿,十分不妥。

若这么破例,他们就是罪人,往后都没资格办科举,没资格为天下读书人主持公道了,枉为人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