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页锈重,开门的声音格外生仄。
屋内已经站不下第三人,只得站在门外恭敬道:“大夫人”
女人终于睁开眼睛,“知道了”
起身出去,没给地上还磕头的孩子一个眼神。
随着门再次沉沉关上,男孩偷偷抬眼,确定没人了,才一点点起身。
“确定了?”大夫人走廊亭,步伐缓慢,手里依旧串着佛珠子。
“是”身后那人腰弯的低,像旧社会的奴才,“给他变了几个贪鬼做得兔子,都吃了”
“人吃鬼......”大夫人哈哈笑起来,似觉得实在可笑。
“没想到找出这么个怪物”大夫人思索着说,“看他第一面就觉得不对劲,进了我养的届还能活着出来,看来当时也是把我的鬼宠全吃了......”
“哪寻的?”
“一个破村子,粮食都不够吃的地方。问了也说不出这孩子是哪来的,无父无母,石头缝里崩的?祭品不够,下面的人把他抓来凑数的,没想到抓来这么个奇物。”
关于具体怎么发现的那小孩,他没说。
那孩子天生浅瞳,孤儿一个。原本在一个孤儿院待了三四年,没成想实在地方小,没资助,孤儿院倒闭了。
兜兜转转又四处流浪,那么小的孩子还不懂求人呢。掏垃圾,偷东西,爬墙头,破破烂烂的就那么活下来了。走到下河村的时候,遇上风雪,冻昏在山里,被一个猎人裹着貂袄救回家。
屁大的孩子话还说不溜呢,瞧着可怜,也就留下了。想不到那孩子竟是能看见阴物的,猎人想到了赚钱的法子,就向外传他请来位仙童子,眼可通灵。
就这么开始了帮人抓鬼看病的生活。具体怎么抓呢?
生吃。
猎人怎么会舍得花钱让那孩子学些真能抓鬼的实办法,但又得让鬼真的消失,这样才能打响仙童子的名号,有源源不断的客源。那就得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