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草变成了玫瑰,享受着她的一切。
但玫瑰早已逝去。
家门的身后关上,迟欢站在玄关处,看着一双干净油亮的男士皮鞋。
“回来了?”
迟欢一抬头,看见在中岛台的纪正初。
他头顶一盏暖光,头发被照得泛着淡淡金色。纪正初不经常出门,大多数时间都闷在家里,因此皮肤很白。暖光灯下像是不染尘埃、随时会消失一般。在家中,他大多时候穿着松垮的家居服,如同现在,袖子卷到手肘,一手拿苹果一手拿刀,正在专心削苹果。
他刀工比迟欢好了太多,苹果皮在他手中变为一整条,从头到尾稳稳当当连接。削干净的苹果又被他放在案板上,切成小块,再摆在盘子里。
许是久久没听到迟欢有动静,纪正初抬眼看她,没问原因,而是说:“去洗手,先吃点水果。”
迟欢点头,挪着步子去卧室,洗手时,也学着他的样子,把袖子卷至手肘。
再次出来,纪正初背对中岛台切东西。不需要迟欢动手,所有带皮的水果全部被他处理干净,再装进盘子里,她拿了叉子就能直接吃。
迟欢塞了块苹果进嘴里:“你今天怎么这么早……下午就回来了?”
纪正初低着头,把小块的火龙果推到迟欢面前:“今天的事都处理完了。”
迟欢叉了块甜甜的火龙果,慢慢嚼着。她看着纪正初。看他拿叉子叉水果,又看他慢条斯理放进嘴里,看他嚼东西喜欢只用一边,腮帮子被撑出水果块棱角的形状,让迟欢想起以前养的小仓鼠。